罗甸:“四字诀”确保社会保险援企纾困政策落地见实效
今年以来,罗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出台的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政策措施,着力在“稳、提、保、减”方面抓落实,确保各项社会保险援企纾困政策落地见实效。
加大企业稳岗返还力度,“稳”岗位。大型参保企业稳岗返还比例由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提高至50%返还,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由60%最高提至90%,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同时,为进一步畅通资金返还渠道,罗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采取了不用参保企业申请,由社保经办机构通过后台数据比对精准发放的“免申即享”经办新模式,将稳岗返还资金兑现给企业。截至目前,已通过“免申即享”模式,为100家参保企业兑现稳岗返还资金60.03万元,涉及稳岗就业职工1173人。
拓宽技能提升补贴范围,“提”技能。把技能提升补贴享受人员范围从2021年文件规定的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失业保险参保企业在职职工,扩大到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纳入技能提升补贴政策享受范围。将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从原来规定的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36个月以上继续放宽至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并把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范围扩大到不同职业(工种)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最多不超过三次。截至目前,共有技能提升补贴享受人员12人,兑现待遇1.9万元。
继续失业保险保障扩围,“保”生活。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对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发放临时生活补助。并持续做好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农民工一次性生活补助等常规性保生活待遇发放工作。截至目前,发放25名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5万元,发放115名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75.23万元,为105名失业人员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21.99万元,发放1名失业农民工一次性生活补助?0.32万元。
延续社保降费缓缴政策,“减”负担。对全县参保单位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一年,失业保险费率按1%执行,比标准费率降低0.5%。对参保的餐饮、零售、旅游、公路水路运输企业实施单位应缴部分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缓缴政策。对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养老保险费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至2023年底前补缴。截至目前,全县失业保险参保单位及职工共缴纳失业保险费339万元,减少参保单位及职工失业保险费负担169.5万元。(罗甸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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