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入选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典型单位
2022年02月10日10: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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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肖时雨)近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学习第三批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典型经验活动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选择工作扎实、亮点突出、成效明显、具有引领作用的17个地市和43个县(市、区)作为第三批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经验交流典型单位,我市位列其中。
据了解,2018年6月,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遵义为全国50个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市级试点单位之一。按照中央、省委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整体部署,我市专题研究并出台《遵义市委、市政府稳定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全面启动试点工作。全市强化组织保障、宣传培训、探索创新、督促指导、成果转化,截至目前已完成试点改革任务,全市各县(市、区)、243个镇(乡、街道)、1848个应开展股份合作制改革村居已全面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成员界定和股份量化,100%组建成立村级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
在试点推进过程中,我市立足实际、锐意探索,出台了相关工作措施,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工作重点、工作保障、工作要求进行明确和规范,有效指导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顺利推进;出台了“农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十条指导意见”“关于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健康发展的通知”;在安排部署、示范创建、组织模式、服务发展等方面融合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三变”改革,得到省农业农村厅肯定,并于2020年5月在全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推进会上作经验交流。
目前,我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以湄潭县、汇川区、播州区等为代表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吸引了全国各地多批次的考察学习。
来源:遵义日报
(责编:顾兰云、陈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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