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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审核科原副科长刘明东被开除公职

2022年01月14日15: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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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遵义市监委指定,播州区监委对遵义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审核科原副科长刘明东严重违法问题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刘明东多次收受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礼品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借款给管理服务对象收取高额利息,从事有偿中介服务;违反社会公德,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构成职务违法,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刘明东身为国家工作人员,丧失理想信念,纪法底线失守,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特别是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大搞权钱交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播州区监委决定依法收缴刘明东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并经遵义市自然资源局研究,决定给予刘明东开除公职处分。

刘明东简历

刘明东,男,汉族,1975年12月出生,贵州遵义人,本科文化,1998年5月参加工作。

1998年5月至2001年5月,在遵义市危旧房改造有限责任公司工作;

2001年5月至2005年6月,在遵义市红花岗区房屋产权监理处工作;

2005年6月至2015年8月,在遵义市房管局房屋产权登记处工作;

2015年8月至2016年12月,在遵义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工作;

2016年12月至2019年12月,遵义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网控科副科长;

2019年12月至2021年10月,遵义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审核科副科长。

来源: 遵义市纪检监察网

(责编:李永馨、陈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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