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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全面推行林长制 促林业高质量发展

2021年12月24日0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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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陈燕民)12月20日,毕节市林业局召开全面推行林长制新闻发布会,对全市推行林长制的工作情况、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进行了全面通报。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全市设立了市、县、乡(国有林场)、村四级林长。目前,全市共设立林长11858名,其中市级总林长2名,市级副总林长3名,市级林长11名;县级林长301名;乡级林长2675名;村级林长8866名。同时,明确3.62万名生态护林员的管护责任,做到“山有头、林有主”,确保一山一坡、一园一林有专人管。

据悉,为确保每一位林长更好地履行职责,实行对全市县、乡、村各级林长落实考核问责制度,即上级林长负责组织对下一级林长的考核,下级林长对上级林长负责。考核围绕落实林长制总体要求和完成重点目标任务进行,考核结果将作为县(区)级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确保考核问责制度落实到位。

在各级林长的组织领导下,全市林业发展取得长足进步。截至目前,全市实施营造林153.96万亩,完成义务植树970.54万株,完成治理石漠化面积127.39平方公里。特色林业产业建设方面,完成林下经济利用森林面积378.84万亩,实现产值49.37亿元。全市已累计建成50个国家森林乡村、7个省级森林城市、60个森林乡镇、219个森林村寨、2151户森林人家,“创森”工作初见成效。

林长制的全面推行,构建了党委领导、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全域覆盖、源头治理的长效责任体系,将有效解决林草资源保护的内生动力、长远发展和统筹协调问题。

来源:毕节日报

(责编:顾兰云、陈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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