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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受贿行贿一起查 斩断腐败利益链

2021年12月14日1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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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冉某某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多次向国家公职人员行贿财物……”今年7月,遵义市道真自治县纪委监委将个体工程承包商冉某某涉嫌行贿犯罪问题移送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起诉。

监察体制改革以来,遵义市纪委监委严格按照受贿行贿一起查的部署要求,坚持对受贿行贿的惩处双管齐下,既注重全面查处、联合惩戒,又注重宣教引领、综合治理,不断压缩行贿的生存空间,坚决斩断“围猎”与“被围猎”利益链、破除权钱交易关系网,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行贿不查,受贿不止。遵义市纪委监委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特别是权力集中、资金密集、利益巨大等腐败风险高发关键部位,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加强与组织部门以及公安、检察、审判相关行政执法机关的沟通协作,健全信息通报、线索移送、查处反馈、协调会商等衔接机制,形成受贿行贿一起查的工作合力,持续形成“不敢腐”的震慑。同时,采用宽严相济政策,对于主动投案、积极检举揭发的,依规依纪依法精准提出处理意见,给予从轻、减轻处理。

在查办受贿行贿案件过程中,遵义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注重以案促改,利用查处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用“极少数”警示“大多数”,释放对受贿行贿行为零容忍的强烈信号,推动党员干部自觉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同时,结合查处案件情况,深入研析案件暴露的行业性、系统性、领域性问题,督促问题易发、案件多发的地方、行业和单位及时堵塞制度漏洞、扎紧制度笼子。

“受贿与行贿一起查、同遏制,才能实现标本兼治,有效铲除不正之风和滋生腐败的土壤。”遵义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下步工作中,将加强与发改、财政、金融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健全行贿者负面惩戒约束机制,进一步增大行贿成本和代价,让“围猎者”寸步难行。(遵义市纪委监委)

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

(责编:李永馨(实习)、陈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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