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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优秀文艺作品奖励办法和甲秀文艺奖评选办法出台

2021年11月11日10:35 | 来源:贵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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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11月8日,中共贵阳市委宣传部印发《贵阳市优秀文艺作品奖励办法》和《贵阳市甲秀文艺奖评选办法》,以推动贵阳贵安文艺事业繁荣发展,为“强省会”行动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

近年来,贵阳市广大文艺工作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挖掘阳明文化、红色文化、生态文化、民族文化等内涵,创作了一批主旋律作品。为进一步激发全市广大文艺工作者和文艺爱好者的创作热情,大力实施文艺精品工程,贵阳市宣传文化部门经过多次调研、论证后,起草了《贵阳市优秀文艺作品奖励办法》和《贵阳市甲秀文艺奖评选办法》,并报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后,以市委宣传部名义印发。

两个《办法》规定,评选范围包括文学、文艺理论、影视、戏剧曲艺、音乐、舞蹈、摄影、民间文艺、美术、书法等10个类别的文艺优秀作品及各类网络文艺作品,申报方式包括集中申报和个人申报。

《贵阳市优秀文艺作品奖励办法》明确规定了各类优秀文艺作品申报细则和奖励标准,其中,单部作品最高奖励30万元。优秀文艺作品原则上每年组织评定一次,采取集中申报、集中研究方式,经市委宣传部审核,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兑现奖励。

贵阳市甲秀文艺奖是市委、市政府批准设立的全市专项文学奖项,由市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文联联合组织评选。甲秀文艺奖每三年评定一次,为二级评审制度,奖项设置为一、二、三等奖。每届甲秀文艺奖评奖方案细则由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草拟,报评审委员会审定后组织实施。(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责编:潘佳倩(实习)、陈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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