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貴陽市稅務局第二稽查局關於送達《稅務檢查通知書》《稅務事項通知書》的公告
2026年02月14日09: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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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筑稅二稽公告〔2026〕17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一百零六條之規定,我局因採用其他送達方式無法對下列納稅人送達《稅務檢查通知書》《稅務事項通知書》,現將《稅務檢查通知書》《稅務事項通知書》公告送達,自公告之日起滿30日,即視為送達。
國家稅務總局貴陽市稅務局第二稽查局
2026年2月12日
來源:貴陽市稅務局官網
(責編:潘佳倩、陳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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