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房產約定引爭議 法院高效調解化糾紛
2025年05月28日14:21 |

近期,花溪法院成功調解了一起離婚后財產糾紛案件,雙方矛盾得到有效化解,依法維護了雙方及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權益。
該案件原被告雙方在協議離婚時約定登記在被告名下的位於花溪區某小區的房產歸兩人共同生育的子女所有,但未明確約定過戶登記及房屋管理、居住等事宜。雙方在簽訂協議后因該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居住等問題產生爭議。雙方多次產生激烈沖突,經多部門調解均未能達成一致意見。
當事人訴至法院,在案件審理過程中,原告情緒激動,出現極端行為。承辦法官了解情況后迅速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同時邀請原告近親屬、被告代理人等參與調解,採用背靠背、面對面等多種調解方式,向雙方充分釋明涉及房屋權屬、未成年人權益保護等法律規定,結合未成年子女撫養、監護、財產等實際情況,最終組織雙方就房屋權屬、居住、管理使用等問題達成一致調解意見。
調解后,承辦法官對案件的當事人進行了回訪,當事人表示相關矛盾糾紛已徹底化解。
法院提示:如果在協議離婚時商定房產歸未成年子女所有,應同時明確辦理轉移過戶登記的時間及負擔費用等。因未成年子女不具備獨立處置房屋的能力,所以還需要明確子女成年前房屋管理、居住等事宜,避免約定不明產生分歧,進而引發糾紛。如果產生糾紛,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勿採用極端方式處理,引發其他問題。法院將根據法律規定,結合案件實際,公正、妥善處理矛盾糾紛。(李艷陽)
(責編:敖嘉鈺、陳康清)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 評論
- 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