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明區:全面推行義務教育階段初始年級“陽光分班”

8月19日,南明區義務教育階段起始年級“陽光分班”工作全面推行,對區域內義務教育階段公、民辦中、小學所有起始年級班額超1個班的所有新生,全部納入本次隨機分班范圍。
南明區2024年義務教育階段起始年級“陽光分班”抽取小學分班隨機種子號。
據了解,自2024年秋季學期起,南明區公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每年錄取的所有起始年級新生,全部納入“陽光分班”﹔招生班級數大於1個班的公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全部實行“陽光分班”。每個班級學生總數基本一致,同一學校同一年級班級間人數差異不超過2人,各班級男女生比例、隨遷子女、民族、隨班就讀殘疾學生等相對均衡分布﹔每個班的班主任盡可能均衡配置。“陽光分班”按照學生、班主任“雙隨機”原則組建班級,由貴陽市教育局提供統一的電腦隨機分班軟件,各區(縣、市)教育局對學生進行隨機分班,學校通過現場抽簽方式確定各班的班主任。學生分班工作在教育行政部門人員、紀檢監察人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家長代表的共同監督下進行﹔班主任進班工作要在新生家長的監督下進行,確保做到方案公開、程序公開、結果公開。分班結束后,起始年級學生不得調整,因特殊情況確需調整班級建制的,學校需制定調整方案並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后進行。
學生家長監督並見証2024年義務教育階段起始年級“陽光分班”實施過程。
據悉,“陽光分班”是實現義務教育公平的基本要求,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要認真、嚴肅開展工作。各義務教育學校校長作為第一責任人,要切實履行工作職責,嚴禁學校以任何名義設立重點班、快慢班、實驗班、特色課程班等,嚴禁學校組織任何形式的分班考試、面試、測評等。
學生家長通過手機同步了解2024年義務教育階段起始年級“陽光分班”實施過程。
此外,南明區教育局還建立健全監管考評制度,將義務教育階段起始年級“陽光分班”工作納入對各學校年度教育工作考核指標和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強校評估指標,及時調查處理分班過程中出現的投訴舉報,對於違規學校和個人,應按照管理權限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理,處理結果將與學校績效評價、班子考核等相挂鉤。對違規的公辦學校,三年內一律不得推薦申報市義務教育公辦強校工程項目校等榮譽,違規學校黨政主要領導和分班工作有關責任人員三年內在評優評先項目中實行一票否決。對違規的民辦學校,依照有關規定給予通報並責令學校及時糾正,拒不糾正的,視情節輕重核減該校下一年度招生計劃,並與民辦學校辦學水平評估、獎補資金、年檢等工作相挂鉤。(文/圖 趙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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