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
人民網>>貴州頻道>>貴州要聞

貴州36條政策措施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

2024年02月27日19:09 |
小字號

近日,省委、省政府印發《關於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若干政策措施》,具體內容如下。

關於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若干政策措施

民營經濟是推動我省高質量發展和現代化建設的重要力量,是開創經濟興、百姓富、生態美的多彩貴州新未來的重要支撐。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民營經濟發展的重要論述,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決策部署,結合我省實際,現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優化發展環境

(一)破除市場准入壁壘。全面實施市場准入負面清單制度和公平競爭審查制度。規范行政審批、許可、備案以及給付等行為,沒有法律法規依據不得在政務服務前要求企業自行檢測、檢驗、認証、鑒定、公証或提供証明等,不得將政務服務事項轉為中介服務事項,不得設定與招標採購項目具體特點和實際需要不相適應的條件,不得以違法限定投標人所在地、所有制形式等條件排斥、限制經營者參與投標採購活動。未經公平競爭不得授予經營者特許經營權,清理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規定和做法。

(二)提升審批辦事效率。加快數字政府建設,推進政務數據跨層級、跨部門、跨地域交換共享,實現辦理事項網上應辦盡辦。企業平均開辦時間不超過1個工作日,企業年均繳納稅費時間不超過70小時,零上門、零審批、零投資“三零”服務的低壓非居民用戶全過程辦電時間不超過15個工作日。

(三)優化政務服務方式。推進集企業商務服務、企業訴求接待、惠企政策兌現於一體的“企業之家”建設,建立為民營企業辦實事清單。完善“政策找企業、企業找政策”長效機制,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通過“貴商易”等平台向民營企業推送惠企政策,做到“無事不擾、有求必應”。

(四)推進社會信用建設。健全政府守信踐諾機制,機關、事業單位要切實履行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諾和簽訂的各類合同、協議,依法將機關、事業單位違約毀約、拖欠賬款、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等失信信息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貴州)。完善信用信息記錄和共享機制,對糾正失信行為、履行相關義務的企業及時開展信用信息修復。持續開展“貴州省誠信示范企業”創建。

(五)持續營造良好氛圍。發揮省級媒體宣傳主渠道作用,解讀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穩定和改善市場預期,形成共抓民營經濟發展共識。發布年度貴州民營企業100強榜單和民營經濟發展形勢報告。建立省市縣三級領導聯系商會和重點民營企業制度。開展打造一流營商環境三年行動(2024—2026年)。

二、加強要素保障

(六)加強用地保障。堅持土地節約集約利用,優先保障民間投資項目合理用地需求。對於符合詳細規劃、不改變用途的民營企業自有工業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積率用於新建、擴建生產性用房的,不再增收土地價款。深化工業項目“標准地”改革。依法依規妥善處置民營企業用地歷史遺留問題。

(七)加強用能保障。在控制全省能耗強度的基礎上,對符合省委省政府戰略導向、屬於“六大產業基地”及市(州)主導產業的社會資本投資項目用能需求,由省級統籌,全部給予用能保障。

(八)加強人才支撐。深入實施省百千萬人才引進計劃,定期發布民營企業急需緊缺人才目錄,按有關規定兌現落實民營企業人才住房保障、薪酬激勵、貢獻獎勵、職稱評審、子女入學、醫療服務等方面的政策待遇。暢通人才向民營企業流動渠道,支持民營企業建設“人才飛地”,在省外全資設立的研發機構、省級備案認定的離岸創新創業基地全職聘用的人才,享受在黔人才相關政策。

(九)落實減稅降費。對符合條件的西部大開發企業和高新技術企業,落實國家關於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先進制造業增值稅加計抵減等稅收政策。在政府投資招投標領域全面推行保函(保險)替代現金繳納投標、履約等保証金,鼓勵招標人對民營企業投標人免除投標擔保。

(十)降低運營成本。對以“六大產業基地”和市(州)主導產業為主的產業園區,加快推進供電供水供熱等基礎設施提檔升級。對糧食等農產品初加工企業用電執行農業生產用電價格。單獨制定大工業用氣配氣和銷售價格,鼓勵企業優化調整生產時序錯峰用電,合理降低用氣用電成本。

三、加大金融支持

(十一)支持信貸融資。全省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為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貸款提供融資擔保增信,支持國有融資擔保公司為民營企業提供擔保,對民營企業的平均擔保費率不高於2%,並逐步降至1%以下。健全民營企業融資“白名單”,引導金融機構在資金供給、貸款利率方面給予適當傾斜。對經營前景良好但暫時遇到困難的企業,“一企一策”助企融資,不盲目抽貸、斷貸、壓貸。力爭普惠小微信用貸款佔普惠小微貸款比重不低於50%。

(十二)支持直接融資。對發展前景好、創新能力強的民營企業開展上市培育。對注冊地在我省的企業,上市挂牌后切實發揮產業集群引領、科技創新引領等作用,有力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經評定后給予獎勵。其中,境內主板上市的企業,獎勵400萬元﹔在創業板、科創板、北京証券交易所上市的企業,獎勵350萬元﹔在新三板挂牌的企業,獎勵50萬元。支持實力強、信譽好的民營企業通過申報發行公司債券等方式進行融資。

(十三)創新融資服務。建立重點民營企業融資審查審批“綠色通道”。推廣無還本續貸、隨借隨還等貸款模式。引導金融機構入駐省大數據綜合金融服務平台(省地方征信平台)、“稅務信用雲”等平台,實現民營企業納稅、水電氣費繳納等信息共享,促進民營企業融資。持續開展“千名行長進千家商會”行動。加大科技金融支持民營企業力度,引進培育種子輪投資、天使輪投資、風險投資、私募投資。

(十四)完善金融機構監管評價。完善金融機構績效考核與信貸投放挂鉤激勵機制,落實年度貸款增量、新增客戶首貸和小微企業貸款增量獎補政策。將支持民營企業實績納入金融機構年度考評獎勵體系,完善盡職免責、績效考核等內部政策安排,打消金融機構“不敢貸、不願貸”的顧慮。

四、強化法治保障

(十五)依法保護民營企業產權。進一步規范涉產權強制性措施,對不宜查封扣押凍結的經營性涉案財物,在保証偵查活動正常進行的同時,可以允許有關當事人繼續合理使用,並採取必要的保值保管措施,最大限度減少偵查辦案對正常辦公和合法生產經營的影響。

(十六)依法保護民營企業家權益。加強對民營企業名譽權和企業家人格權的司法保護,嚴厲打擊利用互聯網、出版物等方式對民營企業和企業家進行詆毀、貶損和丑化的侵權行為。對民營企業及其負責人、關鍵崗位管理人員、技術骨干涉及的刑事案件,依法開展立案監督和羈押必要性審查。

(十七)依法保障企業知識產權。建立民營企業知識產權保護預警機制,開展知識產權保護專項行動。深化行政保護與司法保護銜接,推動多元化解決知識產權糾紛。開展知識產權維權資助,降低民營企業維權成本。

(十八)規范涉企案件執法行為。對民營企業提起的行政訴訟拒絕立案、超期立案、案件久拖不決等行為加強監督,有效防范和常態化糾正冤錯案件。全面推行柔性執法,在生態環境、應急、消防、城管、市場監管等執法領域實施包容審慎監管,健全並落實“首違不罰”清單制度。發揮工商聯與公檢法司等聯動機制作用,持續舉辦“檢察長·董事長”座談會等活動。

(十九)開展清理拖欠民營企業賬款行動。建立預防和清理拖欠民營企業賬款長效機制,全面依法依規清理、償付政府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融資類平台公司拖欠民營企業賬款。建立拖欠賬款披露、勸告指導、主動執法制度。

五、擴大民間投資

(二十)支持參與重大項目建設。實施省市縣三級領導領銜推動民間投資項目專項行動。到2027年,民間投資佔固定資產投資比重達45%以上。建立全省重點民間投資項目庫。按照應納盡納的原則,將符合條件的民間投資項目全部納入省重大工程和重點項目名單。支持民營企業參與“六大產業基地”和市(州)主導產業投資項目建設。支持社會資本參與具備一定收益水平、條件相對成熟的交通、物流倉儲等項目建設並切實保障其投資安全。

(二十一)加大項目資金支持力度。加強“政金企”對接,定期向金融機構推介項目融資需求名單。爭取國家促進民間投資引導專項資金。“四化”及生態環保、新動能發展等政府性基金支持民間投資項目年度投放規模佔投放總規模的40%以上。

(二十二)向民營企業推介“3張清單”。聚焦公路、鐵路、大水網、能源安全保障等領域,選取投資回報機制明確、對社會資本吸引力強的項目,形成吸引社會資本參與的國家重大工程和補短板項目清單、重點產業鏈供應鏈項目清單、完全使用者付費的特許經營項目清單,定期向社會資本推介。實施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新機制,採取特許經營模式,支持社會資本參與新型基礎設施等領域建設。

(二十三)支持社會資本參與盤活存量資產。支持民營企業採取市場化轉讓、混改合作等方式參與盤活市、縣國有企業存量資產。鼓勵民營企業通過產權交易、並購重組等方式盤活自身資產。建立健全中小微企業快速重整工作制度。

(二十四)優化民間投資項目管理流程。簡化民間投資項目核准備案和規劃、取水、施工許可流程,民間投資項目全流程審批時間壓減至40個工作日以內。做好企業投資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寫參考大綱的宣傳解讀,引導民營企業提高投資決策的科學性、精准性。

六、提升競爭實力

(二十五)培育壯大民營經營主體。鼓勵民營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培育打造標杆企業,到2027年,力爭全省百億級、十億級民營企業分別達10家、100家。全省每年培育民營創新型中小企業100家、專精特新中小企業50家,對新晉國家4A、5A級物流企業分別給予50萬元、100萬元一次性獎補。將貴州民營企業100強、省級龍頭民營企業納入省級重點民營企業信息庫,優先向金融機構推薦。

(二十六)提升科技創新能力。支持民營企業與高校、科研單位共建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企業技術中心等平台,承擔實施重大科技項目。對新認定的國家級和省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分別給予每戶100萬元、6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新認定的國家級和省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台分別給予40萬元、2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購買發明專利技術和核心技術到我省進行產業化並取得實效的項目,按規定給予不超過200萬元的資金補助。大力推進規上工業企業研發活動扶持計劃。

(二十七)支持開展數字化轉型。鼓勵民營企業開展數字化共性技術研發,參與新型基礎設施投資建設和運營。推動智能制造設備和系統在中小企業應用,支持龍頭企業建設面向中小微企業的雲服務平台。支持民營企業加大生產工藝、設備、技術的綠色低碳改造力度,加快發展柔性制造,提升應急擴產轉產能力。

(二十八)支持企業開拓市場。加大招商引資力度,辦好全球貴商大會,全省每年引進優強民營企業1000家以上、產業項目1000個以上。引導民營企業積極對接長三角地區、泛珠三角區域、粵港澳大灣區、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等,承接產業轉移。實施“貴品出山”行動,支持茶葉、吉他、打火機等領域“成長型”民營企業擴大出口,支持辣椒、刺梨、醬香型白酒、夏秋蔬菜等領域“潛力型”民營企業加強出口自營能力建設。

(二十九)加大政府採購對中小企業支持力度。採購限額標准以上,200萬元以下的貨物和服務採購項目、400萬元以下的工程採購項目,適宜由中小企業提供的,採購人應當專門面向中小企業採購。超過400萬元的工程採購項目中適宜由中小企業提供的,預留份額由30%以上階段性提高至40%以上的政策延續到2025年年底。

七、構建親清政商關系

(三十)規范政商交往行為。推動構建親清政商關系,建立健全政商交往“正面清單”和“負面清單”。引導各級領導干部坦蕩真誠同民營企業家接觸交往,幫助企業解決實際困難。嚴肅查處政商交往、服務民營企業中的違紀違法行為。

(三十一)完善政企交流渠道。民營經濟佔比較大的地區,黨委和政府召開經濟工作會議和涉及民營經濟發展的會議,可委托工商聯邀請民營企業和商會代表參加。依托“服務民營企業省長直通車”平台,實行問題線索“收集—反饋—解決”閉環管理。健全企業家參與涉企政策制定機制,聽取企業、行業協會、商會意見建議。邀請民營企業經營管理人員擔任“營商環境義務監督員”。

(三十二)弘揚企業家精神。對優秀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進行宣傳報道。深入開展“萬企興萬村”行動,引導民營經濟人士助力鄉村振興,做愛國敬業、守法經營、創業創新、回報社會的典范。

(三十三)促進民營經濟人士健康成長。暢通民營經濟人士參政議政渠道,穩妥做好推薦優秀民營經濟人士作為各級人大代表候選人、政協委員人選工作,發揮工商聯在民營經濟人士有序政治參與中的主渠道作用。按規定對優秀民營企業家進行表彰。實施年輕一代民營企業家高素質成長促進計劃,推動民營企業實現事業新老交接和有序傳承。

八、健全工作機制

(三十四)加強組織領導。堅持和加強黨對民營經濟工作的領導,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定期聽取民營企業、民間投資項目有關情況匯報,研究民營經濟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完善民營經濟統計監測體系,定期發布相關數據。

(三十五)推動政策落實。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能職責,結合實際細化工作措施,原則上不制定配套文件。適時開展政策落實情況第三方評估,總結推廣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經驗做法。

(三十六)開展督促考核。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強化政策的督促落實,建立促進民營經濟發展聯席會議制度,對民營企業反映問題督辦情況進行綜合評價和定期通報,作為營商環境年度評價的重要參考,對辦理不力的地區和部門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問責。

來源:貴州省發改委

(責編:李永馨、陳康清)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