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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祀引發森林火災,南明警方對涉事人採取強制措施

2024年02月22日14: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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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0日,涉事人在南明區永樂鄉石塘村祭祀,不慎引發森林火災。經南明警方調查取証,目前,一人已被刑事拘留,一人由公安機關依法移交自然資源部門行政處罰,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據南明區永樂鄉派出所民警田仕洪介紹,2024年2月20日中午12時許,該所接群眾報警稱,永樂鄉石塘村發生森林火災。民警第一時間趕往現場看到,火勢很大,二人正准備離開,民警便將二人帶回派出所調查。經詢問得知,犯罪嫌疑人張某龍(男,51歲,貴州省貴陽人)、張某燕(女,47歲,貴州省黔西市人)於當日上午違法攜帶香蠟火燭上墳祭拜,不慎引發山火。山火發生后,二人立即扑火,但因天氣干燥、風力較大,火勢越來越大,二人無法扑滅,正當二人准備離開時,被趕到的民警帶回派出所。目前,二人已被依法採取強制措施,過火面積還在進一步核實中。

“這次上墳祭祀引發森林火災,犯了不可彌補的錯誤,我真的感到特別后悔。由於我意識淡薄,鑄成大錯,希望大家看到我的情況吸取教訓。”犯罪嫌疑人張某龍懺悔道,自己的僥幸心理讓家人遭受巨大傷害,讓國家財產遭受不可估量的損失,希望大家引以為戒。

民警田仕洪提醒廣大市民,嚴格遵守禁火令相關規定,不要抱僥幸心理。對違反防火規定引發火災的行為,公安機關將嚴厲懲處。(譚升元)

(責編:李永馨、陳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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