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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平縣“三步走”推進鄉村治理法治化

2023年09月13日09: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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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黎平將法治鄉村建設作為鄉村振興的基礎性工作來抓,通過“建網格”“立村規”和增強法治保障,有力推動政治、法治、德治、自治、智治融合發展,走出一條具有黎平特色的鄉村法治道路。

一、建管理網格

(一)健全組織體系。全面推廣“一中心一張網十聯戶”和“寨管委”基層治理機制,完善縣鄉村三級管理網格,形成以綜治中心為樞紐平台、以網格為基本單元、以聯戶為神經末梢的上下聯動基層社會治理體系,為鄉村振興戰略實施提供法治保障。

(二)合理劃分網格。按照“布局科學、易於區分、便於管理”的原則,在原脫貧攻堅網格劃分的基礎上,結合原黨小組劃分、“寨管委”組建等情況,統籌考慮地域面積、人口分布、民族構成、服務半徑等因素,進一步優化網格設置。全縣建成縣級綜治中心1個,鄉鎮(街道)綜治中心26個,村(社區)綜治中心321個,劃分2816個網格並配備網格長,組建黨組織領導下的“寨管委”等自治組織930個。

(三)實施“網格+”治理。堅持以新時代“楓橋經驗”為指引,整合平台資源,充分發揮“一張網”作用,探索實施“網格+人民調解”“網格+安全生產”“網格+治安防控”“網格+社區矯正”等治理新模式,全面推進網格化治理新模式的實體化運行,實現“全縣治理一張網、小事不出格、大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使基層治理更有溫度、廣度和力度。

二、立村規民約

(一)全民協商定規則。採取“鄉鎮領導聯系村、鄉鎮干部包村、駐村隊員包組、村組干部包戶”的方式,全覆蓋開展村規民約意見征集活動,確保村規民約條款在合法合規的基礎上,充分體現廣大村民的利益訴求和發展意志﹔全民參與制定。引導全體村民積極參與、進行廣泛協商,制定體現意願、凝聚共識、合法規范、務實管用的村規民約。目前,全縣共制定村規民約321部,並上牆公示。

(二)全民推選建組織。整合村“兩委”、網格長、寨老、護林員、鄉賢等力量,通過全民推選,組建執行委員會、治安巡邏隊、紅白理事會等村民自治組織,增強村民自治能力。其中,執行委員會負責村規民約執行委員會的組建和管理,治安巡邏隊負責維護社會治安、排查不穩定因素、協調處理矛盾糾紛等工作,並對留守老人、留守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等重點人群進行常態化關照。

(三)全民參與激活力。引導群眾盡義務,倡導“誰受益誰貢獻”,引導組織低保、公益崗位、公共設施高頻使用者等群眾自願投勞,在參與村內公共事務中盡力量、作貢獻。黨員干部帶頭作表率,在村規民約中明確對違反規定的村民通報批評,黨員干部加倍處罰。用活村規民約“紅黑榜”,對積極向上、示范引領的行為進行“紅榜”宣傳,對不維護村庄及家庭環境衛生、不支持婚喪簡辦和亂搭亂建亂佔等行為進行張榜點名,通過“紅榜”正向激勵弘揚和“黑榜”反向約束鞭策,營造以“紅榜”題名為榮和以“黑榜”有名為恥的輿論氛圍,激發群眾“向好、向上、向善”的共同價值取向,有效提升鄉村治理水平。

三、強法治保障

(一)建強鄉村法治隊伍。全縣派出80名“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實現法律顧問全覆蓋,並將80名法律顧問的聯系電話、服務范圍等,在各村(社區)進行公示,做到家喻戶曉。從村“兩委”干部、退役軍人、致富能手、遵紀守法等人員中擇優評選鄉村“法律明白人”、人民調解員和農村“學法用法示范戶”。截至目前,全縣共培育“法律明白人”1995人、人民調解員1853人,選樹並申報“學法用法示范戶”341戶。

(二)創新法治宣傳形式。採取“智慧普法”“雙語普法”、院壩會、警民議事會、法治夜校等方式,依托農家院壩、鼓樓涼亭、風雨長廊、鄉村廣場等場所宣傳講解老年人權益保障、食品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婚戀家庭、防范電信網絡詐騙等與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今年以來,通過“雙語普法”等方式開展法治宣講活動420余場次,受教育50萬余人次。

(三)規范涉農行政執法。全面深化農村基層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探索建立鄉鎮綜合執法隊伍,對照賦權事項清單承接下放事權,成立鄉鎮綜合執法機構,履行下放執法權限。縣直各職能部門根據賦權范圍,提供業務培訓、政策指導和技術支持,聯合鄉鎮開展執法行動,嚴厲打擊銷售偽劣農藥、獸藥、化肥、種子等坑農害農違法行為,維護廣大農民合法權益。截至目前,聯合檢查農資經營主體1988戶次,累計完成農資產品抽檢297個批次,立案查處涉農案件31件。(黎平縣人民政府網 徐業順)

(責編:敖嘉鈺、陳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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