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林長制好制度產生好效果(評論員觀察)
“山有人管、林有人造、樹有人護、責有人擔”,林長制是生態文明領域又一重大制度創新,是森林草原資源保護發展的重大制度保障和長效工作機制
在陝西漢陰,縣、鎮、村三級共892名林長全方位管護全縣149.29萬畝林地﹔在江西吉安,靠智慧管理平台全面應用林長制巡護系統,各類事件辦結率達99.4%﹔在安徽滁州,林長制公益監督員深入基層一線,走訪收集各方建議……2020年12月,中辦、國辦印發的《關於全面推行林長制的意見》提出,“確保到2022年6月全面建立林長制”。一年多來,全國各地全面推行林長制改革,設立各級林長近120萬名,如期實現了目標。全國基本建立了上下銜接、職責明確的林長制組織體系和責任體系,逐步形成了保障有力、運行有效的制度體系。
“山有人管、林有人造、樹有人護、責有人擔”,林長制是生態文明領域又一重大制度創新,是森林草原資源保護發展的重大制度保障和長效工作機制。林長制源自基層的創新、成於頂層的設計,以保護發展森林草原等生態資源為目標,以壓實地方黨政領導干部責任為核心,以制度體系建設為保障,以監督考核為手段,初步形成了“有問題、找林長”的協同治理機制。隨著林長制工作步入有效運行、系統深化階段,我們必須堅持守正創新,在機制完善、運用、見效上持續發力,推動制度優勢更好轉化為治理效能。
林長制的重心在於建立健全黨政領導責任體系,明確各級林長的森林草原保護發展責任。當林長要干什麼、怎麼干,這是首先要想清楚、做到位的事。全面推行林長制,要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統治理的要求,堅持生態優先、保護為主,堅持綠色發展、生態惠民,堅持問題導向、因地制宜,把林草事業發展和經濟社會發展、民生事業發展同步謀劃、同等重視、統籌考慮。從各地實踐來看,相關工作取得明顯成效。一些地方在林長制工作基礎上,還因地制宜推出“林區警長制”“民間林長”等做法,進一步夯實了林草資源保護發展的制度基礎。細化、實化“最后一公裡”的管護責任,帶動社會參與森林草原保護、提升公眾生態文明自覺,才能形成保護林草資源的合力。
讓好制度產生好效果,狠抓落實是關鍵,督查考核是保障。全面推行林長制,要全面強化林草資源保護管理,加強生態保護修復,強化執法監督,保護生物多樣性,以持續增強森林和草原等生態系統穩定性﹔要積極構建網格化管理體系,加強林業工作機構建設,出台護林員管理文件,把發展經濟和生態惠民有機結合起來。同時,也要強化監督和考核,充分發揮正向激勵和負面懲戒作用,實現壓力層層傳導、責任層層落實。把林長制這項重大決策部署落實、落細、落好,就能把綠水青山建得更美,把金山銀山做得更大。
實踐發展永無止境,制度創新未有窮期。全面推行“林長制”,有助於解決林草資源保護的內生動力問題、長遠發展問題、統籌協調問題,促進“林長治”。這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統籌各方面力量。著力完善各方面體制機制,實現生態保護、綠色發展、民生改善相統一,我們一定能守住生態安全的底線,更好推動生態文明和美麗中國建設,為子孫后代留下美麗家園。
原刊於《 人民日報 》( 2022年08月29日 第 05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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