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蒲新區發布高溫天氣森林防火禁火令
遵義市新蒲新區管理委員會
高溫天氣森林防火禁火令
近段時間以來,我區連續高溫晴熱天氣,森林火險等級高,森林防火工作形勢嚴峻。根據氣象部門預測,高溫晴熱天氣還將持續,為有效預防和遏制森林火災的發生,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和森林資源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和《貴州省森林防火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區實際,特發布高溫天氣森林防火禁火令。
一、森林防火禁火期:2022年8月24日起至2022年9月30日止。
二、禁火區域:本區行政區域內的森林、林地和林地邊緣100米范圍內的其他地類。
三、森林防火期內禁止林區下列行為:
(一)嚴禁在林區吸煙生火﹔
(二)嚴禁在林區上墳祭祖時燒香、點燭和燃放煙花爆竹﹔
(三)嚴禁在林區生火取暖、野炊﹔
(四)嚴禁在林區使用火把照明、放孔明燈﹔
(五)嚴禁在林區燒山驅獸、燒野蜂窩等﹔
(六)嚴禁在林區焚燒雜草、燒灰積肥及其他生產用火﹔
(七)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在林區內玩火﹔
(八)嚴禁違規煉山造林、燒山開荒等行為﹔
(九)嚴禁攜帶火種和易燃、易爆物品進入林區﹔
(十)嚴禁引發森林火災的其他危險行為。
四、全區各部門、各單位和廣大干部群眾務必進一步增強森林防火安全意識,自覺遵守執行森林防火禁火令,加強社會監督,積極舉報違反森林防火規定的行為。
五、各鎮(街道)、村(社)務必認真落實轄區內精神病患者、痴呆傻等智障人員和未成年人監護人的責任,防止因玩火引發森林火災。因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玩火引發森林火災的,其監護人依照法律規定承擔相應責任。一旦發生森林火災,嚴禁孕婦、兒童、老人參加扑救。
六、森林防火禁火期內,對違反以上規定的單位和個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貴州省森林防火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發現森林火情應立即向當地人民政府或森林防火機構報告,並及時組織扑救。
舉報電話:
新蒲新區森林防火值班電話:0851-28954117
新蒲新區應急管理局值班電話:0851-28229064
遵義市新蒲新區管理委員會
2022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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