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東南州建立統計機構與審計機關協作聯機制
2022年07月26日1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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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為促進統計監督與審計監督貫通融合、協調協同,充分發揮統計監督和審計監督職能作用,形成監督合力,黔東南州審計局與黔東南州統計局共同印發了《黔東南州統計機構與審計機關協作聯動機制》(以下簡稱《機制》)。《機制》就問題線索移交、工作成果共享、專題會商等工作進行了明確,有效推動審計監督與統計監督協調高效。
一、強化問題線索移交。《機制》規定,統計機構與審計機關在各自監督范圍內發現的有關問題線索,屬於對方管轄范圍的,應當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移送,制作《問題線索移送處理書》,連同相關証明材料委派專人或通過機要方式交換送達,接收方應在送達回証上簽名、蓋章,並注明收到日期。
二、強化工作成果共享。《機制》規定,審計機關在審計監督工作中,發現統計造假、弄虛作假線索信息,應及時移交統計機構﹔統計機構對審計監督對象開展統計執法檢查時,發現財政收支、財務收支等違紀違法行為線索信息,應及時移交給審計機關。雙方應當加強工作成果共享,並依法書面反饋各自受理問題線索后的查處結果。
三、強化專題會商。《機制》規定,統計機構與審計機關建立專題會商制度,主要研究問題線索移送和查辦情況,協調解決需要配合協作的事項和問題,同時明確具體聯絡部門,實現歸口管理,對協作配合事項,及時溝通並提出工作建議。(黔東南州人民政府網)
(責編:陳晶晶、陳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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