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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加強法治

多措並舉守護綠水青山

黃 嫻
2021年07月13日08:40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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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1日起,《貴州省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條例》正式實施,這為貴州省委提出的“十四五”時期實現“生態建設邁上新台階”目標添加了一把“法治利器”。

6月18日是第五個“貴州生態日”。從省、市、縣、鄉、村五級河長巡河到五級林長巡林,一年一度的“貴州生態日”活動,以制度化和儀式感號召全省干部群眾投身生態文明建設。

近年來,貴州率先在全國開展生態文明法治建設探索,著力構建有自身特色的生態文明政策法規體系,強化生態文明建設法治保障,取得豐碩成果。

作為首批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貴州30項改革成果列入國家推廣清單,生態文明貴陽國際論壇以其旺盛的生命力,成為全球最具代表性和影響力的盛會,為中國生態文明建設提供了啟示。

率先出台生態文明地方法規

赤水河,被稱為“英雄河”“美酒河”,是長江一級支流中唯一未建水壩的“生態河”,是長江流域重要的生態屏障。

這條橫跨雲貴川的河流曾面臨生態難題:上游水土流失嚴重,中游煤礦遍布,下游酒廠排放超標。囿於管理權限,三省很難形成保護合力。2011年,《貴州省赤水河流域保護條例》頒布實施﹔2014年,貴州首個生態文明改革實踐示范點確定為赤水河,啟動流域生態補償制度、環境保護河長制等12項改革﹔2018年,雲貴川三省達成《畢節共識》,開啟跨區域流域保護治理新征程﹔2021年5月,雲南、貴州、四川三省人大常委會分別審議通過了關於加強赤水河流域共同保護的決定和各自省份的赤水河流域保護條例,於7月1日起同步實施,此舉開啟了三省共同保護赤水河流域工作的新局面。

制度護航,成效明顯。赤水河水質發生了根本性改變,原來Ⅴ類及劣Ⅴ類水體基本消除,出境斷面水質維持在Ⅰ類,貴州段總體水質穩定在Ⅲ類以上,赤水河段地表水環境水質實現100%達標。

赤水河治理是貴州生態文明制度建設的一個縮影。貴州用最嚴密的法治、最嚴格的制度為生態文明建設保駕護航。全省相繼出台了系列地方性政策法規,率先出台了首部省級層面生態文明地方性法規《貴州省生態文明建設促進條例》,頒布實施30余部配套法規,實行嚴格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

誰污染誰買單

貴州堅持把制度作為剛性約束,搭建起貴州生態文明制度體系“四梁八柱”,各類“疑難雜症”逐一破解,制度力量更好地轉化為治理效能。

去年底,安順市首例水污染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達成協議,涉案公司在施工過程中挖斷生活污水主管道,導致污水進入下游水環境,最終賠償170萬元,又一次為長江流域“誰污染、誰買單”提供了污染治理案例。

推進生態文明建設,貴州著力強化生態環保監管,從組建全國首個環保法庭、環保審判庭開始,逐步建立了生態文明建設的法治化、市場化保障機制。

自2020年3月20日開展生態環境突出問題從嚴排查監督專項行動以來,全省共排查各類污染源13659家次,發現1358家企業的3211個問題,立案查處各類環境違法案件1340件。

實施100多項生態制度改革

探索的腳步從未停歇。貴州持續開展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省級空間規劃、自然資源資產管理體制、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編制、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等國家試點,取消地處重點生態功能區的10個縣GDP考核,強化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實行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問責。

從“三線一單”到“三挂打法”,劃紅線,把關口﹔從“以渣定產”到“生態補償”,抓保護,重落實﹔從“綠盾行動”到“清廢行動”,換思路,定責任﹔從“雙十工程”到“單株碳匯”,滾動治理,創新舉措。貴州生態文明建設實施100多項生態文明制度改革,在綠色屏障建設、生態評價考核、生態產業發展、司法保障、生態扶貧等領域實現多個全國“率先”,多措並舉,守護綠水青山。

原刊於《 人民日報 》( 2021年07月13日 第 16 版)

(責編:李永馨(實習)、陳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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