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关于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税务事项通知书》的公告
2026年04月28日15: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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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筑税二稽公告〔2026〕4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我局因采用其他送达方式无法对下列纳税人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税务事项通知书》,现将《税务检查通知书》《税务事项通知书》《税务稽查工作底稿(二)》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6年4月28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税务局官网
(责编:潘佳倩、陈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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