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式驾培合同无故解约 花溪法院判学员担责止损
2025年06月05日11:30 |

在汽车驾驶需求激增的当下,驾校与学员间的退费纠纷屡见不鲜。近日,花溪法院审结的一起驾驶培训合同纠纷案,为预付式消费纠纷敲响警钟——学员因自身原因单方解约,需依法承担相应损失。
2024年5月12日,易女士与贵阳某驾校签订《贵阳市机动车驾驶培训服务合同》,报名参加自动挡小型汽车驾考培训,支付4000元培训费及20元体检费。随后,易女士顺利通过科目一考试,并完成两次场地训练。然而,因身体突发不适,她向驾校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全额退费。协商未果后,易女士将驾校诉至法院。
庭审中,驾校方出示培训记录及成本清单,指出已为易女士安排教练教学、场地使用等服务,存在实际运营成本。法院经审理认为,虽然易女士因健康原因终止培训事出有因,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合同履行的相关规定,以及双方签订的合同条款,单方解除合同需赔偿守约方损失。最终,法院结合驾校已提供的服务、实际成本支出及市场行业标准,判决扣除合理服务费用与违约金后,驾校退还剩余款项,同时驳回易女士全额退费诉求。
“此类纠纷的根源,多在于学员冲动消费、忽视合同细节。” 主审法官介绍,驾培行业普遍采用预付式消费模式,部分学员因未充分了解合同中关于退费、违约责任等关键条款,或对自身履约能力预估不足,导致争议频发。法官特别提醒,消费者在签订预付式合同时,务必逐条研读退费规则、违约责任等核心条款,理性评估培训需求与个人履约能力,避免因盲目签约或随意解约造成经济损失。(胡兰)
(责编:敖嘉钰、陈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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