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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甸县综治中心:打造“一站式”平台 推进矛盾纠纷就地化解

2025年04月03日15: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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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罗甸县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县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和实体化运行为抓手,构建“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平台,通过资源整合、体系优化、流程闭环,实现了矛盾纠纷“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为平安罗甸建设筑牢坚实根基。

罗甸县综治中心。

罗甸县综治中心。

高位谋划,打造 “一站式” 平台

罗甸县将矛盾纠纷化解作为平安建设的重中之重,坚持高位谋划、系统推进,整合资源打造“一站式”平台。2018年8月,罗甸县以省级“多中心合一、一中心多用”部署为契机,初步建成县级综治中心。2022年7月,又以全省“一县一试点”改革为突破口,出台《罗甸县“321+N”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平台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将平台建设纳入县“十四五”总体规划,投入资金对综治中心进行优化升级。

罗甸县综治中心划定1500平方米专属办公区,科学设置功能分区,前端设立登记、法律服务、信访服务、多元调处、劳动维权等“一站式”服务窗口,后端配置综合研判调度室,内设12345政务服务热线、婚恋家庭纠纷等专项调度岗,形成“前端受理+后端调度”的闭环运行模式,缩短了群众办事时限,有效避免了“结案了事”问题。

在资源整合上,罗甸县综治中心按照“321+N”模式,即:“3”即政法、信访、人社3个部门分类负责;“2”即社会调解机构和律师事务所2类力量辅助;“1”即法院司法确认提供法律保障;“N”即多部门线上线下联动响应。通过常驻、轮驻等方式,来自政法、信访、人社等部门的业务骨干及律师团队“拎包入住”,实现解纷力量从“分散作战”向“集中攻坚”转变。同时,定期组织开展培训,提升入驻人员的法律素养和调解能力,确保群众诉求“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

优化体系,创新机制实现“一揽子”解决

针对矛盾纠纷化解过程中职责不清、联动不足等痛点,罗甸县通过赋权明责、流程再造,推动问题“一揽子”解决。在赋权强责方面,罗甸县赋予综治中心矛盾纠纷调度、12345热线督办、治安问题挂牌督办等重要权限,并使其对入驻部门干部晋升、评先选优享有建议权。明确政法部门牵头重大矛盾化解,信访部门负责信访事项处置,人社部门主抓劳动争议调处,律师事务所提供专业法律支持,构建起权责清晰、协同高效的工作格局。

在联动调解上,罗甸县整合交通事故、物业管理、金融纠纷等多个行业调解委员会进驻综治中心,招聘专职调解员,组建涵盖法律、心理等领域的专家库。针对疑难复杂案件,推行“调解员+律师+法官”联合调处模式,充分发挥各方专业优势。在化解某工地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时,平台迅速联动人社、司法部门,3天内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完成司法确认,切实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

在诉源治理上,罗甸县创新建立“诉讼劝导书”制度,返聘退休法官驻点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对起诉当事人100%引导至综治中心调解,100%开展诉前委派调解。2025年以来,全县万人起诉率排名全州第4,低于全州平均水平,成功实现“调解优先、诉讼断后”的治理目标。

在综合研判调度室解决群众问题,

在综合研判调度室解决群众问题。

闭环管理,确保 “案结事了”

罗甸县通过信息全量收集、分类精准交办、法治化化解和动态督办,构建起矛盾纠纷化解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在信息收集方面,依托网格员排查、12345热线转办、群众来访等多渠道收集信息,全年累计汇聚矛盾纠纷信息1.2万余条,做到风险隐患“早发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避免其升级为群体性事件。

在分类分级处置上,实行“一般矛盾周研判、突出矛盾即研判”机制。对于婚恋家庭、劳资纠纷等高风险矛盾,由县委政法委、县信访局牵头化解;对于一般矛盾,则按线上线下渠道分流至乡镇或功能室办理。2024年,累计研判交办矛盾风险隐患340件,化解率高达97.6%。

在法治化兜底保障上,对调解成功案件,引导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确保调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对调解无果案件,依法导入诉讼或仲裁程序。自平台运行以来,司法确认调解协议达632份,无一例反悔。

在刚性督办问效上,罗甸县建立“综治督办函”制度,对超时办理、敷衍应付的单位进行通报约谈。2024年,共发出督办函17份,成功推动5起积案圆满化解,群众满意率持续攀升。(图/文 罗甸县综治中心)

(责编:李丽萍、陈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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