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政务信息化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5年度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招标管理工作,规范项目采购程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厉行节约的原则,优化采购流程、提高采购工作效率,经研究,决定通过比选方式,择优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开展2025年度政务信息化项目采购工作。现诚邀各单位参加比选,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采购人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项目名称
2025年度政务信息化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
三、比选原则
本次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工作采用综合评分法,坚持依法依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科学评估,择优选择1家服务单位,委托开展2025年度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采购工作。
四、比选方式
(一)评审小组采取综合评分方式,客观、公正评审参选方提交的文件,对参选方的报价、业绩、人员情况等方面综合评估,确定代理机构的综合评分,最终评审得分以评审小组成员有效评分之和的算术平均值计算。
(二)候选资格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服务费下浮率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排名第一的参选人为第一候选人,排名第二的参选人为第二候选人。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小数点后保留2位。
五、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或2025年1月至今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自行承诺,格式自行拟定,须加盖公章)。
(五)特殊资格
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或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备案登记成功的截图。
(六)其他资料(按评分标准提供)
六、资料要求
参加比选单位对提供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将投标文件(正本一份)整理成册密封并加盖公章。
七、递交资料时间及地点
(一)递交时间:2025年3月17日16:00以前,参与比选的代理机构须将比选文件密封后送达或邮寄到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的比选文件,不予受理。
(二)递交地点: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1504室(地址:延安西路1号建设大厦东楼)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罗雄,0851-85360862。
附:评审标准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3月11日
附:
评审标准
一、评审小组
评审小组由采购单位相关工作人员组成。
二、评审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择优选取。
三、评审方法
(一)采用100分制,由评审小组成员根据《评审分值表》逐项评定打分,确定参与比选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综合评分;
(二)参与比选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最终得分为评审小组成员有效评分之和的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当两家及以上参比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得分相同时,以代理服务费得分进行排名。
四、评审分值表
来源: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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