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率先出台集体林业大县管理办法

近日,贵州省林业局率先在全国出台了《贵州省集体林业大县管理办法》,旨在盘活集体森林资源,推动林业适度规模经营,激发林业产业发展活力,以集体林业大县为示范引领,带动全省林业高质量发展。
《办法》明确,地方政府重视林业发展、县域内林业资源丰富、林企和林业规模经营主体有发展潜力是申报集体林业大县的基础条件。在此基础上,林业资源保护、林业产业发展、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等方面在全省处于领先水平的,均可申报集体林业大县。经过专家评审、公开征求意见、集体审议等程序后,由省林业局公布集体林业大县名单。
针对集体林业大县,省林业局给予专项补助资金支持、林业项目资金倾斜支持、招商引资推介、林业融资贷款贴息、优质种苗生产供应能力提升、疫木无害化加工利用、专家技术支持、宣传推介等8个方面的扶持政策。集体林业大县依据自身林业发展实际,提出需要支持的事项,省林业局按照“随提随办、立接立办”的原则,针对实际需求制定个性化扶持措施,实行精准帮扶,确保帮到点子上,扶到关键处。
省林业局对集体林业大县扶持政策落实情况实行“清单式”台账管理,跟踪指导集体林业大县发展,及时、全面地掌握集体林业大县林业发展动态,促进帮扶措施高效落地落实。每3年对集体林业大县开展全面监测评估,对集体林业大县实行动态调整,确保集体林业大县始终保持高质量发展的活力与竞争力。
《办法》的出台,建立了集体林业大县的评选认定、监督管理、扶持指导、监测评估等方面的制度规范。通过规范日常管理、加强政策扶持、加大资金投入、强化项目支撑等方式,结合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使集体林业大县转变为集体林业强县,为全省集体林业发展打造样板,以示范带动提质。同时,探索创新林业高质量发展路径,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范例,全方位推动贵州省林业实现跨越式发展。(贵州省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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