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明区: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初始年级“阳光分班”
8月19日,南明区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阳光分班”工作全面推行,对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公、民办中、小学所有起始年级班额超1个班的所有新生,全部纳入本次随机分班范围。
南明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阳光分班”抽取小学分班随机种子号。
据了解,自2024年秋季学期起,南明区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每年录取的所有起始年级新生,全部纳入“阳光分班”;招生班级数大于1个班的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全部实行“阳光分班”。每个班级学生总数基本一致,同一学校同一年级班级间人数差异不超过2人,各班级男女生比例、随迁子女、民族、随班就读残疾学生等相对均衡分布;每个班的班主任尽可能均衡配置。“阳光分班”按照学生、班主任“双随机”原则组建班级,由贵阳市教育局提供统一的电脑随机分班软件,各区(县、市)教育局对学生进行随机分班,学校通过现场抽签方式确定各班的班主任。学生分班工作在教育行政部门人员、纪检监察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代表的共同监督下进行;班主任进班工作要在新生家长的监督下进行,确保做到方案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分班结束后,起始年级学生不得调整,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班级建制的,学校需制定调整方案并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进行。
学生家长监督并见证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阳光分班”实施过程。
据悉,“阳光分班”是实现义务教育公平的基本要求,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认真、严肃开展工作。各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严禁学校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特色课程班等,严禁学校组织任何形式的分班考试、面试、测评等。
学生家长通过手机同步了解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阳光分班”实施过程。
此外,南明区教育局还建立健全监管考评制度,将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阳光分班”工作纳入对各学校年度教育工作考核指标和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强校评估指标,及时调查处理分班过程中出现的投诉举报,对于违规学校和个人,应按照管理权限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处理结果将与学校绩效评价、班子考核等相挂钩。对违规的公办学校,三年内一律不得推荐申报市义务教育公办强校工程项目校等荣誉,违规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班工作有关责任人员三年内在评优评先项目中实行一票否决。对违规的民办学校,依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并责令学校及时纠正,拒不纠正的,视情节轻重核减该校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并与民办学校办学水平评估、奖补资金、年检等工作相挂钩。(文/图 赵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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