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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图了解丨贵州城乡低保标准提标安排

陈康清 李永馨
2024年04月23日14:30 | 来源:人民网-贵州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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兜住底、兜准底、兜好底

总体目标

2024年4月15日,贵州省民政厅会同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制发《贵州省2024年城乡低保标准和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提标方案》继续分区域划档次持续稳步提高城乡低保标准,持续稳步提高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切实做到“应保尽保、按标施保、动态管理、应退尽退”。

城乡低保提标安排

为全力推进“强省会”战略,贵阳市、贵安新区继续执行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统一执行一个标准。

全省城市低保平均标准提高到778元/月,增幅6%。

全省城市低保标准划分为三个档次,分别为:

第一档:827元/月,贵阳市、贵安新区

第二档:808元/月,六盘水市各区(市、特区)、麻江县,其余各市(州)的县级市(区)、市(州)府所在地周边经济开发区

第三档:756元/月,其余县

全省农村低保平均标准提高到6818元/年,增幅12%。

全省农村低保标准划分为两个档次,分别为:

第一档:6852元/年,六盘水市各区(市、特区)、麻江县,其余各市(州)的县级市(区)、市(州)府所在地周边经济开发区;

第二档:6804元/年,其余县。

城乡低保新标准从

2024年4月1日起执行

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提标安排

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等十二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服务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全面落实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补贴制度,补贴标准按照当地孤儿养育标准执行。

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新标

2024年4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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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永馨、陈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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