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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南明区开出首张违规经营生食畜禽肉罚单

2024年04月15日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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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明区市场监管局对辖区一家餐饮经营单位开出违规经营生食畜禽肉的罚单。这是《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于2024年2月1日实施以来,南明区开出的首张违规经营生食畜禽肉罚单。

图片1检查现场

检查现场。

据悉,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位于青云路的某牛肉火锅店存在违规经营生食畜禽肉行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后,该店拒不改正,这一行为违反了《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有关规定。根据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项及第七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南明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该经营户改正该违法行为,并没收其自新规实施以来的全部违法所得。

下一步,该局将继续按照《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要求,加强餐饮服务单位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经营生食畜禽血及生食畜禽肉等行为。同时,通过案例普法,加强新规宣传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南明区市场监管局温馨提醒:

根据《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餐饮服务经营单位禁止经营生食畜禽血及生食畜禽肉。广大消费者在就餐过程中,如发现餐饮单位存在经营生食畜禽血及生食畜禽肉的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市场监督管理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文/图 陈静、季淼焱)

(责编:李永馨、陈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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