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孙志刚决定逮捕
2024年02月22日10:11 | 来源:人民网
小字号
人民网北京2月22日电 (记者李楠楠、薄晨棣)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贵州省委原书记孙志刚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孙志刚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责编:李永馨、陈康清)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 评论
- 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