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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岭断桥“女子法庭”:巾帼护好“枫桥路” 法治浇开“团结花”

2024年01月08日14: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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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关岭自治县人民法院断桥人民法庭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打造全市首个“女子法庭”,聚焦民生,以多元解纷为突破,结合辖区民族特色,广延司法服务,通过分层过滤式调解,将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化解在基层,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注入法治新动能。

在关岭自治县断桥镇坝陵村,断桥人民法庭的法官们正忙着走村入户,为群众进行普法宣传。

“我们坝陵村是少数民族村寨,为了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断桥人民法庭的人员经常性来我们村,入户开展法律知识宣传,引导少数民族群众积极学习运用法律,让大家知道要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关岭自治县断桥镇坝陵村村干部杨元说道。

关岭自治县人民法院断桥人民法庭管辖辖区有断桥镇、坡贡镇、白水镇三个乡镇,辖区人口约8万人。针对辖区内少数民族聚居的特点,断桥人民法庭推行双语诉讼服务,充分发挥法庭少数民族干警语言优势,提倡“用群众语言、为群众办事”,并在立案窗口开展双语接待,在办公区域设定双语调解室,确保当事人听得懂、好办事、快办事。同时,法庭结合民族特色,借助民族节日普法,借力民俗文化解纷,积极探索普法新模式。

“断桥人民法庭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的理念,准确把握人民群众对司法服务的新需求、新变化,立足本职工作,不断提高服务质效,拓宽服务渠道,更好地服务群众,为群众办实事,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关岭自治县人民法院断桥人民法庭庭长徐玲说道。

断桥人民法庭在民事诉讼中推行“群众评议团制度”,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调解组织成员、村干部等人员组成群众评议团,“以老百姓听得懂的话、群众明白的理”评议案件,通过“百姓说事、群众说理、法官说法”的庭审模式,促使当事人知是非、明事理、化怨气,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近三年来,共运用群众评议团制度参与审理案件48件,双语调解76件。

此外,对于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断桥人民法庭构建了妇女儿童权益保护联动机制,联合乡镇、村(居)、教育、妇联等部门单位开展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收集各个村的留守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名单,不定期进行走访,及时发现和解决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近三年来,进村到组入户1000余次,涉及辖区32村50组600余户,发现解决问题200余件,先后荣获“全国巾帼文明岗”“贵州省巾帼建功先进集体”。2023年11月,关岭自治县人民法院断桥人民法庭被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评选为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先进集体。

“现在,我的微信朋友圈很多人是学生家长。普法不能照本宣科,要形式多样,要让对象愿意听、愿意学、会用法。我还担任了辖区内中小学法治副校长,不定期为学校师生上法治课、发放案例选编、讲解典型案例、提供法律咨询等。”关岭自治县人民法院断桥人民法庭庭长徐玲介绍道。

人民法庭处于司法审判的最前沿、矛盾化解的第一线。近年来,关岭自治县人民法院准确把握加强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的新内涵,充分发挥人民法庭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优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专业性、一站式、便捷化的司法服务体系建设,为推动健全基层治理机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提供有力保障。

“下一步,关岭自治县人民法院将以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为工作出发点,以诉源、执源、访源三源同治为工作抓手,依托‘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及党小组网格员联户长基层治理机制,不断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以本次成功创建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先进集体为契机,深化拓展各项工作成效,为法治关岭平安关岭的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关岭自治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金灿说道。(关岭县人民政府网)

(责编:敖嘉钰、陈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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