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山湖区人民法院庭审进校园活动走进贵阳一中
2023年09月28日15:05 | 来源:人民网-贵州频道

日前,刘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在贵阳市第一中学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该校1700余名师生旁听。
庭审现场。
开庭前,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观山湖区委政法委就庭审活动的安全保障、被告人思想疏导、应急处置等方面进行充分评估,在贵阳市第一中学安排支持下,该校师生在庄严肃穆的氛围中,安全有序地共同亲历见证了一次司法审判的全过程。
庭审现场。
据悉,2023年2月9日,被告人刘某明知他人正在实施电信诈骗等犯罪活动,仍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提供给犯罪分子转移违法所得,其提供的账户转入流水共计550538.38元,包括被害人王某等8人的被骗资金164639.38元,非法获利5000元。
庭审现场。
通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节,法庭在查明事实后当庭宣判,认为:被告人刘某的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零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被告人刘某当庭认罪认罚,表示悔罪服判。
庭审结束后,该案合议庭法官以被告人刘某花季年华却甘当违法犯罪的“工具人”,结合近年来审理的大学生校园犯罪等典型案例,向旁听师生普及法律知识,倡导崇尚法治信仰、增强法律意识、敬畏司法权威,坚守法律底线。
同学们认真听讲法官以案说法。
“此次庭审进校园活动是一场真实的庭审,更是一场生动的法治教育课。”庭后互动环节,同学们积极发言,相互讨论,在谈及自己对案件审理的体会时,纷纷表示,通过参加此次活动,深刻感受到违法犯罪要付出的惨重代价,唯有劳动才是创造财富的源泉。要不断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擦亮双眼、提高警惕,不轻信他人,不乱交朋友,更不能去走“助纣为虐”的歪路子。(文/图 王明元、郝涌智)
(责编:顾兰云、陈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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