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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过度医疗 维护参保人权益

——贵州医保部门发布就医购药提示

2023年09月27日09: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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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您就医购药时,医保部门提示:

1、优先选用医保范围内药品。

2、使用自费药品、耗材、项目的,需本人或家属同意。

3、住院期间,非必要不在门诊缴费或药店购药。

4、没有住院超15天不报销的规定。

5、不能冒名使用他人医保卡。

6、已开医嘱未检查的项目,不买单。

7、全省范围内,住院费用结账时都可直接报销。

8、到外省就医前,先办备案手续。

9、买药就买集采药,性价比高,安全放心用。

10、享受慢特病待遇人员,主动告知按慢特病结算。

11、优先到二级及以下医院门诊,报销更多。

12、家庭成员可共济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

13、保健品,不能串换成医保药品。

14、个人账户的钱也不要乱花,钱要用在刀刃上。

15、处方流转到药店购买医保药品,可按规定报销。

如还需了解更多医保政策,可以关注“贵州医保”微信公众号或拨打12393医保服务热线。(贵州省医疗保障局官网)

(责编:李永馨、陈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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