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平县“三步走”推进乡村治理法治化
近年来,黎平将法治乡村建设作为乡村振兴的基础性工作来抓,通过“建网格”“立村规”和增强法治保障,有力推动政治、法治、德治、自治、智治融合发展,走出一条具有黎平特色的乡村法治道路。
一、建管理网格
(一)健全组织体系。全面推广“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和“寨管委”基层治理机制,完善县乡村三级管理网格,形成以综治中心为枢纽平台、以网格为基本单元、以联户为神经末梢的上下联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法治保障。
(二)合理划分网格。按照“布局科学、易于区分、便于管理”的原则,在原脱贫攻坚网格划分的基础上,结合原党小组划分、“寨管委”组建等情况,统筹考虑地域面积、人口分布、民族构成、服务半径等因素,进一步优化网格设置。全县建成县级综治中心1个,乡镇(街道)综治中心26个,村(社区)综治中心321个,划分2816个网格并配备网格长,组建党组织领导下的“寨管委”等自治组织930个。
(三)实施“网格+”治理。坚持以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指引,整合平台资源,充分发挥“一张网”作用,探索实施“网格+人民调解”“网格+安全生产”“网格+治安防控”“网格+社区矫正”等治理新模式,全面推进网格化治理新模式的实体化运行,实现“全县治理一张网、小事不出格、大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使基层治理更有温度、广度和力度。
二、立村规民约
(一)全民协商定规则。采取“乡镇领导联系村、乡镇干部包村、驻村队员包组、村组干部包户”的方式,全覆盖开展村规民约意见征集活动,确保村规民约条款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充分体现广大村民的利益诉求和发展意志;全民参与制定。引导全体村民积极参与、进行广泛协商,制定体现意愿、凝聚共识、合法规范、务实管用的村规民约。目前,全县共制定村规民约321部,并上墙公示。
(二)全民推选建组织。整合村“两委”、网格长、寨老、护林员、乡贤等力量,通过全民推选,组建执行委员会、治安巡逻队、红白理事会等村民自治组织,增强村民自治能力。其中,执行委员会负责村规民约执行委员会的组建和管理,治安巡逻队负责维护社会治安、排查不稳定因素、协调处理矛盾纠纷等工作,并对留守老人、留守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等重点人群进行常态化关照。
(三)全民参与激活力。引导群众尽义务,倡导“谁受益谁贡献”,引导组织低保、公益岗位、公共设施高频使用者等群众自愿投劳,在参与村内公共事务中尽力量、作贡献。党员干部带头作表率,在村规民约中明确对违反规定的村民通报批评,党员干部加倍处罚。用活村规民约“红黑榜”,对积极向上、示范引领的行为进行“红榜”宣传,对不维护村庄及家庭环境卫生、不支持婚丧简办和乱搭乱建乱占等行为进行张榜点名,通过“红榜”正向激励弘扬和“黑榜”反向约束鞭策,营造以“红榜”题名为荣和以“黑榜”有名为耻的舆论氛围,激发群众“向好、向上、向善”的共同价值取向,有效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三、强法治保障
(一)建强乡村法治队伍。全县派出80名“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并将80名法律顾问的联系电话、服务范围等,在各村(社区)进行公示,做到家喻户晓。从村“两委”干部、退役军人、致富能手、遵纪守法等人员中择优评选乡村“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和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截至目前,全县共培育“法律明白人”1995人、人民调解员1853人,选树并申报“学法用法示范户”341户。
(二)创新法治宣传形式。采取“智慧普法”“双语普法”、院坝会、警民议事会、法治夜校等方式,依托农家院坝、鼓楼凉亭、风雨长廊、乡村广场等场所宣传讲解老年人权益保障、食品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婚恋家庭、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今年以来,通过“双语普法”等方式开展法治宣讲活动420余场次,受教育50万余人次。
(三)规范涉农行政执法。全面深化农村基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探索建立乡镇综合执法队伍,对照赋权事项清单承接下放事权,成立乡镇综合执法机构,履行下放执法权限。县直各职能部门根据赋权范围,提供业务培训、政策指导和技术支持,联合乡镇开展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等坑农害农违法行为,维护广大农民合法权益。截至目前,联合检查农资经营主体1988户次,累计完成农资产品抽检297个批次,立案查处涉农案件31件。(黎平县人民政府网 徐业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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