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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司法厅党委聚焦“深、精、全”持续推动主题教育理论学习走深走实

2023年05月14日08: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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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启动以来,贵州省司法厅党委认真贯彻落实省委“把理论学习贯穿主题教育全过程,在深学细悟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提高理论素养、增强能力本领,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发展”的要求,采取多种方式持续推动理论学习走深走实。

学习研讨。

学习研讨。

细化学习主题确保学“深”

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聚焦读全读准、读精读深,围绕“凝心铸魂筑牢根本、锤炼品格强化忠诚、实干担当促进发展、践行宗旨为民造福、廉洁奉公树立新风”的目标任务,紧密联系服务保障全省高质量发展,紧密联系推动全省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现代化,紧密联系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法治建设突出问题,引导党员干部深刻感悟党的创新理论的真理力量、实践伟力,不断提高为党分忧、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学习研讨。

学习研讨。

强化研讨交流确保学“精”

聚焦省委第八巡回指导组通报理论学习读书班成效指出“个别参学人员研讨发言材料讲纯理论多、联系实际少”的问题,坚持从严从实抓整改,立说立行转学风,制定每月重点工作清单,切实加大交流互学、集体研学力度,厅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坚持每月组织2次集中学习研讨,机关各党支部每周组织一次集中学习交流,每月结合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一次集中学习研讨。明确要求厅党委班子成员和厅级干部、二级巡视员的研讨材料由厅党委书记审核把关,处室负责人的研讨材料由分管厅领导审核把关,党员干部职工的研讨材料由处室负责人审核把关,做到层层把关、逐级审核,确保理论联系实际,提升研讨质量。

学习研讨。

学习研讨。

实化纪律要求确保学“全”

要求厅机关各党支部对因特殊原因未按期完成集体学习的,必须及时组织补学,并做好登记。党支部建立补课台账,党员干部职工经批准未能参加集体学习的,指定专人负责补课,完成补课的要及时销账。厅机关纪委随时抽查、检查党支部组织集体学习、集中学习研讨、落实补课制度和党员干部个人自学等情况,并及时通报讲评。(贵州省司法厅供稿供图)

(责编:敖嘉钰、陈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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