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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宁自治县人民法院提升智能化建设创建绿色机关

2022年11月17日09: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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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宁自治县人民法院着力推进贯穿立案、调解、审理、合议、开庭、裁判、执行、结案、归档等环节的全流程、全要素、全时空无纸化模式,深化电子诉讼体系建设和办案运行机制创新,努力打造信息时代司法智能化建设新高地,全面推进“无纸化办公办案”在镇宁法院落地见效。

一、全力提升网络诉讼水平,实现诉讼服务智能化

着力推行网上立案。提升贵州法院网、诉讼服务平台、移动微 法院、12368 诉讼服务热线等平台的应用水平,打造群众在线诉讼“主渠道”,引导当事人进行网上立案,填写要素式诉状,上传符合要求的电子版诉讼材料。完善在线调解机制。当事人同意调解的,可将案件上传至最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积极引导当事人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直接提交在线调解申请书,填写电子送达地址,上传相关证据材料等,由调解员开展线上调解。实行网上缴、退费。各业务部门要积极推行网上缴退费应用,支持当事人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扫码支付诉讼费并开具电子非税发票,用“数据跑路代替群众跑腿”,切实为群众解决缴退费难的问题。

二、全业务网上办理,实现办公办案智能化

案件全程在线办理。全程实行在线申请、在线审批,承办法官、法官助理要积极引导当事人在线提出保全、评估鉴定等各类申请。原则上非涉密诉讼活动中的各类审批均在线上完成,案件流程系统产生的内部电子材料直接转换为电子卷宗,不再打印纸质卷宗归档,杜绝“二次扫描”现象,着力减少法院审判环节产生的纸质材料。全力推进无纸化办公。各部门自觉养成所有非涉密、中央、省委文件和办事网上流转签批的使用习惯,所有通知、公告类信息除通过本院微信群外,一律自行通过办公系统右上角通知、公告模块发送。

三、优化资源配置,实现事务性工作集约化

设立集中扫描中心。依托扫描中心将当事人提交的纸质材料(含起诉、自诉、各类申请及证据材料等)进行集中扫描,借助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系统进行智能编目。规范程序性文书制作。对起诉、自诉和申诉案件,按照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相关规定在线处理,自动生成程序性文书,在线电子签章后转入电子卷宗;其他程序性文书一律根据省法院办案系统文书模板自动生成,在线电子签章后转入电子卷宗。

镇宁自治县人民法院以“办公无纸化、办案现代化、审判智能化、执行网络化、管理数据化”为导向,充分依托“平台+智能”建设,进一步巩固创建绿色机关成果,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和办案人员的体验感、获得感。(镇宁县人民政府网)

(责编:顾兰云、陈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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