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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安:从源头到龙头四化一体 保障农村饮水安全

2022年11月07日10: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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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瓮安县着力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设计、建设、管护、监督”上下足功夫,实现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覆盖率达100%。全县农村群众的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证率和水质达标率明显得到保障,基本实现了从“有水喝”到“安全水”的目标,正向“幸福水”迈进,有效增强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聚焦新国发2号文件对水利领域政策支持范围,结合《瓮安县“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以“构建大水网、保障水安全”为主线,努力构建库库互济、厂厂联通“从源头至龙头”的供水保障格局,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全面保障群众用水安全。规划工程总投资约20亿元,以22座水库(在建2座)为水源,新建水厂4座,改扩建水厂17座,配套建设智慧水务平台及相应的供水管道供水入户方式,到2025年项目实施后全县农村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将分别达到95%以上。目前,已编制了《瓮安县珠藏镇 江界河镇北部片区城乡一体化供水保障工程实施方案》,荒田沟水厂等项目正按建设程序有序推进。

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管理“四制”要求,每个项目实施时明确一名副科级领导干部负责,专门指定技术人员实地蹲驻,从水源点选择、水泵安装、管道铺设、消毒杀毒、机电管理,提供全方位技术支持,及时解决和协调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2017年以来,瓮安县综合采取改造、配套、升级、联网等方式共投入资金2.01亿元,实施长距离输水工程6个,新建和改造水厂9座,安装各类型管道5260公里,共建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576处,覆盖农村人口40.79万人,形成了管道供水和近距离取水的双重保障,进一步巩固了全县群众的饮水条件,确保水质、水量、方便程度和保证率“四项指标”全部达标。

严格按照《瓮安县农村供水保障工程运行管理实施细则》,积极引导群众走“自主管护、以水养水”的长效之路。每个饮水工程按照组织推荐,群众选举的程序成立了用水协会,水费定时收取并从中按比例提取维修管护基金,经费情况按时公开接受村“两委”和群众监督。对群众发现破坏饮用水源地、管水员不负责进行及时举报的给予适当奖励等措施,有效激发了群众参与管护的热情,根治了“重建轻管、管而不善”等问题。目前,全县576处农村人饮工程规范了管理机制,形成了政府主责、部门指导、村级监督、协会运营、群众参与、以水养水的良好局面,保障了全县群众喝上“稳定水、干净水、放心水”。

充分发挥退休老干部、村“两委”和群众的监督作用,帮助规范管理机制,协调矛盾纠纷。村干部对定期收取的水费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过程管理,群众对收费过程、管理过程和运行过程实行全过程监督;成立饮水工作督导组到一线检查工程运行情况、宣传饮水安全知识、解决群众用水中的困难。今年以来,开展农村饮水安全监督检查280人次,解决群众饮水困难75件;宣传并张贴农村供水服务卡8万余张,群众爱水、节水、护水意识得到提高;建立了农村供水保障三级包保制度,畅通了问题反馈渠道并确保及时解决。通过各方力量密切配合,保障了全县农村人饮工程长效运行。(贵州省水利厅官网 卢锡江)

(责编:顾兰云、陈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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