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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推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取得新突破

2022年09月30日1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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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贵惠保”的顺利发布,标志着我省商业健康保险发展顺利向前迈进,意味着贵州省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捐赠、医疗互助共同发展的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为更好确保实现人民群众病有所医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保基本,确保可持续性公平享有,基本医保制度全覆盖。贵州省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分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群覆盖超过4200万人,其中,职工医保485万人,城乡居民医保3715万人,参保率持续巩固稳定。且特困人群、低保对象等低收入困难群体除参军、服刑等特殊原因外,基本实现动态应保尽保。出台《贵州省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方案》,全省逐步建立职工医保普通门诊保障制度,实现城乡居民和职工全部门诊、住院统筹保障,更好的发挥基本医保互助共济制度效能。

二、稳衔接,促进医疗费用梯次减负,补充医保制度有效衔接。医保制度建立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补充保险制度,将慢特病门诊和住院费用纳入补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促进参保人高额医疗费用梯次减负,医疗保障水平在基本医保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为有效防范因病致贫返贫,大病保险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人口等医疗救助对象实施倾斜保障支付政策,起付线在普通城乡参保居民基础上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并取消封顶线。

三、兜民生,立足医疗保障托底效能,医疗救助制度更加健全。出台《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促进医疗救助制度更加规范健全。首次将全国工会帮扶管理系统的困难职工(包括深度困难职工、相对困难职工、意外致困职工)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分别对应给予医疗费用救助,解决一直以来困难职工未享受到医疗救助的问题。规范提升困难人群参保资助标准,并随参保费用的变化而变化。特困人员等继续全额资助。低保对象等由定额资助变为按个人缴费50%比例资助。低保边缘家庭人口中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和重度残疾人由之前不低于10元的标准提高到按个人缴费30%比例资助。将政策范围内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以下、乙类先行自付部分以及超限价自付部分的费用纳入救助范围。封顶线由平均3万元提高到5万元,且慢特病门诊和住院共用年度救助限额,起付线年度累计且只计一次。对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后仍然困难的,由医疗救助资金再次给予倾斜救助。

四、强补充,满足多层次差异化需求,商业健康保险有力发展。基于基本医疗保险“保基本”的核心定位,围绕省情实际,推出与基本医疗保险紧密衔接的普惠式商业健康保险产品“贵惠保”,尽力帮助减轻群众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费用负担,所有包括患特定既往症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都可购买,并支持职工使用医保个人账户购买。“贵惠保”的推出,能为参保人基本医疗保障内个人自付费用、基本医疗保障以外个人自费费用、特定高额药品费用提供一定程度的有效补充保障。通过发展“贵惠保”等市场化保障模式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为人民群众提供覆盖基本医疗保障以外医疗费用的补充性医疗保障,对进一步降低群众看病就医负担发挥积极的作用,对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风险提供有效助力,为促进贵州省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完善,提供了较好的发展思路、实施路径和示范效应。自2022年8月29日发布以来,已有83万人购买“贵惠保”产品。(贵州省医疗保障局官网)

(责编:李永馨、陈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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