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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河湖长制“四坚持” 确保清水送下游

2022年09月30日15: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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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9日,2022年珠江流域省级河湖长联席会议召开。联席会议召集人、云南省人民政府省长王予波,水利部副部长刘伟平参加会议并讲话,联席会议常务副召集人、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主任王宝恩主持会议并作工作报告,珠江流域七个省(自治区)代表分别作交流发言。

贵州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省政协副主席李再勇在会上交流发言。他介绍,近年来,贵州省多措并举,强化担当,全面建立完善河湖长制,加强保护水生态、改善环境,高效利用水资源,筑牢绿色生态屏障,确保一江清水送下游。

一是坚持高位推动,全面建立完善河湖长制。强化政治引领,率先推行五级河湖长制,探索“互派河长”“流域河长”机制,创新省市县乡四级党政主要领导任双总河长,四大班子人人当河长,有常流水的4697条(个)河湖全部落实河湖长,其中珠江流域1400余条。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先后签署5道河湖长令,连续6年带头巡河,推动全省22755名河长从“有名有责”到“有能有效”。强化顶层设计,颁布施行贵州省水资源保护条例、水污染防治条例、河道条例、节水条例等10余个地方性法规,出台“十四五”河湖长制工作方案,规范河湖管护。强化组织发动,聘请3万余名河湖民间义务监督员、巡查保洁员,每年2万余名党员干部参与巡河护河,7万余名志愿者参加“青清河”保护行动,形成全民参与良好氛围。强化考核督查,连续4年开展一市一考、一河一考,将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并向社会公告,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实施河湖长、检察长“两长”护河行动,整合检察职能推动履职尽责。

二是坚持上游担当,加强水环境综合治理。贵州把水环境综合治理作为河湖保护的重要任务,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确保一江清水送下游。深化水污染防治,较真碰硬推进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持续抓好水污染治理,2021年县城以上城市污水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提高到94%和92.3%,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86.4%、超国家要求6个百分点以上,磷石膏以渣定产实现产消平衡,率先在全省范围全面取缔网箱养鱼。加大水生态修复,党的十八大以来石漠化治理1.3万平方公里、减幅43%,森林覆盖率从37.1%提升至62.1%,水土保持率提高近5个百分点,石漠化治理面积、森林覆盖率年均增幅均居全国第一。加强水域岸线管控,出台河湖划界地方标准,全面完成珠江流域内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352条河流管理范围划定、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开展“百千万”清河行动等专项行动,珠江流域800余个河湖“四乱”问题全部整改,河道非法采砂全面清零,妨碍河道行洪等一批问题得到有效治理。

三是坚持协同联动,推进水生态保护。强化区域协作,与周边省区市签订生态合作、司法协作、执法联动等联防联控、共防共治协议,建立跨区域河湖协作机制,上下游同心、左右岸同行,大力构建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推动河湖面貌焕然一新。强化生态流量保障,完成珠江流域15条跨市州河流水量分配,保障基本生态水量下泄,维护河湖健康生态。强化湿地用途管控,水生生物多样性显著恢复。对照国家示范河湖标准,建成省级幸福河湖37条,其中珠江流域8条。

四是坚持集约节约,推动水资源安全高效利用。抢抓国家政策机遇,建设以“一核四区”为整体布局的大水网,推进骨干水源工程建设,打通输配水网络“最后一公里”,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加强集约节约利用,大力整治无证取水、超标采水等突出问题,有序推进再生水试点建设,珠江流域14个县完成“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2021年全省用水总量104亿立方米,比年度目标少13亿立方米,万元GDP、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同比下降3.9%、4.6%。加强防汛抗旱研判,科学调度、精准蓄泄,今年,贵州在珠江流域水库水电站蓄水93亿立方米,同比多蓄6亿立方米,有效减轻下游防洪压力,为抗旱提供用水保障。(贵州省水利厅官网 伍岱禧)

(责编:顾兰云、陈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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