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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南明区人民法院集中宣判一批刑事案件

2022年08月30日09: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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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庭宣判,被告单位某商贸有限公司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告人陈某作为主管人员、被告人赵某、郑某作为直接责任人员理应对此承担刑事责任……”

南明区人民法院集中宣判一批刑事案件。

南明区人民法院集中宣判一批刑事案件。

近日,在南明区人民法院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公开庭审中,南明区人民法院集中宣判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刑事案件12起,涉及盗窃、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容留他人吸毒等案件,18个被告分别被判处六个月至十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本次公开庭审旨在重拳打击突出违法犯罪,大力整治社会治安问题,坚决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宁。

据了解,自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启动以来,南明区人民法院立足“平安南明”建设,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治安问题为着力点,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全面动员、广泛发动、依法严惩,力争通过为期100天的集中整治,有效净化社会治安环境,确保人民群众“三感”不断增强。(文/图 金方椿、王强)

(责编:李永馨、陈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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