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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蒲新区发布高温天气森林防火禁火令

2022年08月26日09: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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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新蒲新区管理委员会

高温天气森林防火禁火令

近段时间以来,我区连续高温晴热天气,森林火险等级高,森林防火工作形势严峻。根据气象部门预测,高温晴热天气还将持续,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贵州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发布高温天气森林防火禁火令。

一、森林防火禁火期:2022年8月24日起至2022年9月30日止。

二、禁火区域:本区行政区域内的森林、林地和林地边缘100米范围内的其他地类。

三、森林防火期内禁止林区下列行为:

(一)严禁在林区吸烟生火;

(二)严禁在林区上坟祭祖时烧香、点烛和燃放烟花爆竹;

(三)严禁在林区生火取暖、野炊;

(四)严禁在林区使用火把照明、放孔明灯;

(五)严禁在林区烧山驱兽、烧野蜂窝等;

(六)严禁在林区焚烧杂草、烧灰积肥及其他生产用火;

(七)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林区内玩火;

(八)严禁违规炼山造林、烧山开荒等行为;

(九)严禁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

(十)严禁引发森林火灾的其他危险行为。

四、全区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干部群众务必进一步增强森林防火安全意识,自觉遵守执行森林防火禁火令,加强社会监督,积极举报违反森林防火规定的行为。

五、各镇(街道)、村(社)务必认真落实辖区内精神病患者、痴呆傻等智障人员和未成年人监护人的责任,防止因玩火引发森林火灾。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玩火引发森林火灾的,其监护人依照法律规定承担相应责任。一旦发生森林火灾,严禁孕妇、儿童、老人参加扑救。

六、森林防火禁火期内,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贵州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发现森林火情应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或森林防火机构报告,并及时组织扑救。

举报电话:

新蒲新区森林防火值班电话:0851-28954117   

新蒲新区应急管理局值班电话:0851-28229064

遵义市新蒲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8月24日

(责编:顾兰云、陈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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