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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

2022年08月02日14: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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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贵州省医保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通知》,明确阶段性缓缴中小微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切实保障基本民生,助力企业纾困解难。

自2022年7月起,贵州省所有统筹区中小微企业及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实施职工基本医保单位缴费3个月缓缴政策,缓缴结束期不超过2022年11月。 

为简化办事流程,减轻企业事务性负担,实行免申即享,凡是符合享受阶段性缓缴政策的参保单位,医保部门主动为其在医保信息系统中标注“免申即享”标识。对标识的参保单位,无需经过资料申请、部门审核即可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缓缴政策。参保职工个人缴费部分由参保单位依法代扣代缴后,参保人员医保待遇正常享受。

新成立或符合缓缴政策参保单位,但未享受“免申即享”或需撤销缓缴业务的单位可在参保所属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线下新增申请或撤销申请,也可在贵州省医疗保障公众服务平台办理缓缴新增线上申请或办理缓缴撤销线上申请。(贵州省医保局)

(责编:李永馨、陈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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