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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泉:巡回法庭进村寨 审理一起危险驾驶案

2022年05月07日09: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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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泉市人民法院、福泉市检察院和福泉市公安交警大队工作人员一行深入龙昌镇云雾村,公开审理一起危险驾驶案。

2022年2月25日,杨某饮酒后驾驶小货车途经龙昌镇灯塔桥路段,被福泉市公安交警大队查获,经呼吸气式酒精检测和静脉血液乙醇含量检测,杨某血液中检测出乙醇成分含量170.63㎎/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

为达到惩前毖后,审理一起教育一片的效果,福泉市人民法院决定通过巡回法庭形式进行公开审理。4月28日下午,工作人员一行来到龙昌镇云雾村,将巡回法庭设在了村委会广场上,经公开审理,福泉市人民法院巡回法庭认为,被告人杨某无视法律,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鉴于被告人杨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依法给予从轻处罚,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拘役1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杨某当庭表示服从判决。

审判结束后,福泉市公安交警大队还向旁听群众现场发放交通安全、“打非治违”等宣传资料,叮嘱大家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严禁醉驾、酒驾,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福泉市龙昌镇云雾村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队员余明海说:“这个案件审理让我感受很深,作为一个驾驶员,千万不能有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更不能出现酒驾或者醉驾这种行为,一定要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张福飞)

(责编:顾兰云、陈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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