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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纪委州监委关于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2022年05月05日15: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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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端午将至,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严明纪律规矩,督促全州广大党员干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巩固作风建设成效,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义龙新区农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原负责人曾启洲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曾启洲在担任义龙新区农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人期间,违规从下属子公司报销购酒费用,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赠送的价值7099元手机等。曾启洲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2月,曾启洲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二、册亨县红十字会副会长李康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李康在担任册亨县威旁乡党委副书记、副乡长和冗渡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期间,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赠送的香烟、茅台酒、礼金等。2021年4月,李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三、兴仁经济开发区二级主任科员吴韬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吴韬在担任兴仁县巴铃镇党委书记、兴仁县财政局局长期间,多次在节日期间违规收受私营企业的礼品礼金等。吴韬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2月,吴韬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四、普安县财政局正科级干部周进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周进在担任普安县盘水镇党委书记、县城管委主任、县财政局党组书记期间,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赠送的茅台酒和香烟。周进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2月,周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五、兴义市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管理股原负责人尹可佳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21年4月,尹可佳在担任兴义市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管理股负责人期间,多次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娱乐及宴请等活动安排。尹可佳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12月,尹可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5起典型案例,有的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的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有的由吃喝收礼演变为权钱交易,由风及腐、风腐一体,最终受到党纪国法严肃惩处。严肃查处、公开通报这些问题,就是要持续释放对“四风”问题紧盯不放、寸步不让、一抓到底的强烈信号,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鉴,深刻理解“四风”和腐败互为表里、同根同源的关系,牢记蜕化变质往往始于吃喝玩乐,奢靡享乐容易催生权钱交易、利益输送,坚持从小事小节上加强修养,时刻自警自省自律。

全州各级党组织要自觉从“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审视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扛起抓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深刻认识“四风”问题的政治本质和政治危害,锲而不舍、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把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肃惩处有机结合起来,做到正风与反腐一体推进。党委(党组)书记要落实好作风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带头严守纪律规矩、不逾纪法底线,充分发挥作风建设“领头雁”作用,抓好对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的日常监督,严抓严管、长抓长管、做到不松劲、不懈怠、不停步。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刻认识“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反复性,认识纠治“四风”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以反复抓、抓反复的韧劲,紧盯“节日病”和疫情防控监督,持续精准执纪问责,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教育,对顶风违纪问题一律从严查处、通报曝光,推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态化、长效化,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提供坚强工作保障。

来源:黔西南州纪委监委网站

(责编:李永馨、陈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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