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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建立“五好制度”深化乡镇(街道)试点改革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2022年04月22日15: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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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有关精神,贵州省毕节市创新工作方法,推动黔西市、金沙县、织金县开展“两项改革”的试点乡镇(街道)建立健全“五好制度”,探索基层治理新经验,构建简约高效基层管理体制,全面提升基层治理新效能,打造基层治理新样板。

一、建好“职责准入”制度,确保推进“赋权事项”易用。县(市)党委改革办、编办协同政府办公室、司法局、政务服务中心等单位建立健全乡镇(街道)职责准入(退出)工作制度,按照“两项改革”关于依法下放、宜放则放的原则,将省政府决定的赋权事项、“放管服”改革要求下放的事项等,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赋予试点乡镇(街道)。加强对乡镇(街道)的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和有关保障,对下放乡镇(街道)的工作职责因法律法规修改或改革等需要新增或减少的,及时按程序进行调整,防止将应由县(市)直部门承担的职责随意下放试点乡镇(街道)。健全清单动态管理和清单外事项准入制度,严禁对乡镇(街道)配合事项进行考核,有效防止简单以“属地管理”名义向基层“甩锅”、推卸责任的行为,切实为基层减负松绑,确保下放的权力接得住、用得好、有监督。

二、建好“权责清单”制度,确保推进“清单管理”有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推行权责清单制度的有关精神,按照权责一致原则,推动建立健全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制度,做好乡镇(街道)权责清单编制工作,实行清单化管理,明确权力类型、权力依据、责任事项、责任事项依据、主次责任单位、追责对象等内容。通过建立规范统一的权责清单,进一步理清县乡两级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处理好“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关系,使乡镇(街道)职能体系更加健全完善,权责关系更加对应匹配。以“清权”为起点,厘清权责事项。以“管权”为重点,健全制度建设。用准“减法”,规范乡镇(街道)属地责任。用好“加法”,加强乡镇(街道)管理权限。规范清单管理,深化扩权赋能。厘清县、乡两级职责边界,强化队伍建设,提升执法能力建设,建立健全联络机制,规范履职人员条件,完善考核机制,全面保障乡镇(街道)赋权事项顺畅运行。

三、建好“派驻管理”制度,确保推进“实绩考核”管用。针对基层权责大小不对等、条块结合不紧密、统筹调度不顺畅、工作合力不够强等问题,结合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加强与组织、人事等部门的对接,建立健全乡镇(街道)对县(市)直部门派驻机构统筹管理制度,县(市)直部门派驻乡镇(街道)机构负责人任免前,征求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的意见;乡镇(街道)可根据派驻机构负责人日常履职情况向有关部门提出调整建议;乡镇(街道)可对派驻机构履行职责进行评价,并占派驻机构考核权重的一定比例。赋予基层综合管理权、指挥协调权、考核评价权、任免建议权和调动把关权,由乡镇(街道)将派驻机构工作人员纳入日常管理,统筹谋划、统一指挥、科学安排,加快部门派驻队伍与乡镇工作力量的融合,以规范“属地管理”为抓手,统筹推进派驻机构职能整合和基层治理能力提升,打造基层治理新格局,确保“管得住”“用得好”。

四、建好“执法联动”制度,确保推进“高效执法”实用。认真按照“两项改革”关于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相关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的安排部署,结合工作职责积极协调县(市)直有关行政执法主管部门与乡镇(街道)建立健全综合行政执法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对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执法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并探索建立监督检查、投诉举报受理、行政执法信息共享、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等制度,进一步规范综合行政执法检查、受立案、调查、审查、决定等程序和行为,推动乡镇(街道)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根据乡镇(街道)实际需求和承接能力,采取“看单点菜”“一镇一目录”等方式,推动精准赋权、差别化赋权,更好实现以乡镇名义开展执法,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

五、建好“综合服务”制度,确保推进“便民服务”好用。认真按照“两项改革”的有关要求,指导乡镇(街道)加强与县(市)政务服务中心、县(市)直部门派驻机构的沟通协调,进一步完善党政综合(便民)服务平台建设,由乡镇(街道)党政综合(便民)服务机构统一受理和集中办理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党务政务服务工作,并建立和完善适应乡镇(街道)实际的办事指南和工作规程,实行“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和“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不断提升便民服务水平;加强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站点)建设,推动基本公共服务事项进村(社区)办理,积极开展代缴代办代理等便民服务。积极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充分运用“互联网+政务”的运作模式,实现审批事项“一站式”网上运行,切实方便群众办事。积极创新窗口服务方式,采用派单办理、协同办理、全程代办、跟踪督办等形式,重点抓好项目的代办服务;进一步完善上门服务、“直通车服务”等特色服务,着力解决群众办事远、成本高等问题,让群众“少跑路、不跑路”,打造高效、便捷、优质的服务环境。(陈名)

(责编:顾兰云、陈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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