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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制造业:2022年继续实施中小微企业缓税政策

2022年04月01日13:18 | 来源:人民网-贵州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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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贵阳4月1日电 (陈晶晶)4月1日,记者从贵州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公告2022年第2号)中的相关规定,2022年,贵州将继续执行国家出台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税政策,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据悉,2021年10月,国家出台了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税政策,明确制造业中小微企业2021年第四季度申报应纳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可延缓缴纳,延缓的期限为3个月。2021年第四季度,贵州省为12000余户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办理缓税,切实为企业纾困解难,缓解了资金压力,提振了市场主体信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公告2022年第2号),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继续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缓缴期限继续延长6个月。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符合公告规定条件的制造业中型企业,在依法办理纳税申报后,可以延缓缴纳公告规定的各项税费金额的50%,制造业小微企业可以延缓缴纳公告规定的全部税费,延缓的期限为6个月。延缓期满,纳税人应依法缴纳相应月份或者季度的税费。

为此,税务部门提醒纳税人必须注意几个问题:一是公告所称的制造业是指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行业门类为制造业,包含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对于纳税人登记行业与实际经营不一致的,区分以下两种情形处理:纳税人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信息为非制造业的,可以向税务机关提供制造业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超过50%的说明,享受延缓缴纳政策后,需要向市场监管部门办理行业信息变更。对纳税人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为制造业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变更行业信息,享受延缓缴纳政策。二是公告所指的中型企业是指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4亿元以下(不含4亿元)的企业,小微企业是指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下(不含2000万元)的企业。

关于年销售额的确定,有以下三种情形: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成立满一年的企业,按照属期为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的销售额确定。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按照所属期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销售额/实际经营月份×12个月的销售额确定。2022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按照实际申报期销售额/实际经营月份×12个月的销售额确定。

(责编:潘佳倩、陈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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