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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补助100元!荔波节后返岗大礼包来啦!

2022年02月08日15:50 | 来源:贵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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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荔波县人力资源市场获悉,根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贵州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1〕208号)、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乡村振兴局、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2022年就业援助月暨农民工返乡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支持对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就业交通补贴,促进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就业补助对象、标准及方式

1.补助对象:16-60周岁的荔波籍建档立卡脱贫劳动力及边缘监测户(国扶办系统内)

2.补助标准:每人100元。

3.补助方式:采取“凭票补贴”方式,即先购买车票经过审核后通过银行卡发放交通补贴的方式进行补贴(车票目的地必须是省外地区)

二、补助申请材料

荔波籍建档立卡脱贫劳动力及边缘监测户领取交通补贴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身份证基本信息(含外出务工企业的名称)。

2.个人银行卡信息,必须是贵州省境内的银行社保卡。

3.购买的车票(客车票、高铁票、飞机票、铁路票)。

三、申报程序

1.申请,各乡(镇、街道)或乡村振兴驻村干部宣传、通知符合条件的荔波籍农村劳动力有意愿外出务工的向当地人社中心提出申请并填报相关材料。

2.初审,乡(镇、街道)人社中心接到申请后,要组织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初审符合申领交通补贴条件的,在申请表上签署初审意见,同时汇总申报表上报县人社部门。

3.发放,县人社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复审,经复审合格的,由县人社部门将交通补贴拟拨付情况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进行为期10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补贴资金以银行代发的形式统一发放到申请人银行账户。

四、分配名额

1.玉屏镇 250人

2.甲良镇 300人

3.小七孔镇 300人

4.朝阳镇 200人

5.佳荣镇 300人

6.瑶山乡 200人

7.黎明关乡 250人

8.茂兰镇 200人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张云开)

(责编:潘佳倩、陈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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