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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镇:把“三关”建队伍铸利剑

2021年12月13日08: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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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清镇市立足打造专业化巡察干部队伍,严把选、育、管“三关”,加强巡察干部队伍建设,锻造巡察利剑,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精挑细选——五湖四海选人。建好巡察机构,打造“主力军”。聚焦干部队伍建设,强化组织贯通融合,加强与组织人事部门的沟通协调,注重在全市人才库的“大盘子”中发现人才,在巡察岗位锻炼中发现人才,在日常巡察中发现人才,通过组织考察,将基层优秀干部充实到巡察机构,配备巡察机构干部23名,干部配备率到位率92%。巡察中,按照纪检、组织、宣传、财政、审计“模块”组建巡察组,推动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力量的有效衔接、贯通融合,打造专业化巡察团队,建强巡察“主力军”。创新“巡察参与全覆盖”, 打造“生力军”。明确纪检、组织、财政、审计等部门每轮必须固定派员参加巡察,在市委一届任期内各乡(镇、街道)、市直部门均要选派干部至少参加一轮巡察。先后从80个基层单位抽调干部205人次,巡察参与覆盖率100%。通过巡察岗位锻炼,4人调入本级巡察机构,7人调入纪委监委机关,5人提拔为副科长级干部,1人遴选到上级巡察机构工作,激活巡察队伍这池“活水”。坚持“一高一化一均衡”,打造“后备军”。按照学历层次高、年龄年轻化、专业技能均衡的标准,建立35人的巡察组长库,调整充实巡察人才库104人,其中:硕士研究生学历占18%,大学本科学历占72%;35周岁以下61%;熟悉领域涉及党务、纪检监察、财务审计、法律等11个领域,将“两库”干部纳入巡察干部教育培训管理,抽调参与巡察,为巡察工作储备力量。

精雕细刻——多管齐下育人。坚持“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年活动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把党旗插在巡察一线、把活动开在巡察一线、把形象树在巡察一线,巡察工作中成立巡察组临时党支部,加强巡察干部思想教育和政治理论学习,为巡察干部“补钙”,确保政治过硬。坚持业务培训经常化,将巡察业务纳入全市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依托市委党校每年举办巡察业务专题培训班,做实巡前培训工作,适时组织聆听专题讲座等,多形式为巡察干部“充电”,擦亮巡察利剑。坚持实践练兵持续化,通过选派干部到上级巡察办顶岗锻炼、到纪委监委机关轮岗学习、抽调巡察人才库干部参与巡察等方式,强化借鉴学习“取经”、外延学习“淘金”、岗位实战练兵,牢牢掌握巡察“金刚钻”,练就巡察硬本领。近年来,先后举办巡察工作专题培训班1期、组织参加“新时代学习大讲堂”专题讲座17期,开展巡前培训9次,参训3000余人次,参加中央、省、市巡视巡察业务培训20人次,到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巡视巡察机构顶岗锻炼8人次,抽调19人次参加中央、省委、贵阳市委巡视巡察,派出40个巡察组220名巡察干部开展本级巡察和参加区县交叉巡察、市县联动巡察,着力把巡察干部锻造成巡察专业化队伍和政治监督的“全科医生”。

精严细实——完善机制管人。建立健全工作规范机制,推动规范履职。制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巡察组、巡察办等工作实施办法,对相关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工作程序作出明确要求和规范,为巡察机构正确规范履行职责提供依据,完善《清镇市委巡察工作手册》,从巡察准备、了解、报告、反馈、移交、整改等规范工作流程,为巡察工作规范有序高效开展提供指南。建立健全纪律约束机制,从严廉洁履职。制定巡察办、巡察组工作职责和巡察组成员岗位职责,明晰职责;制定巡察人员纪律要求“十不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落实巡察保密承诺制度、请示报告制度,严明纪律。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激励高效履职。制定《巡察组工作评估问卷》,采取下评上的方式,通过座谈会、个别访谈、问卷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聚焦巡察干部纪律作风建设、巡察质量水平和问题导向,多渠道听取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党员干部对巡察组工作及作风进行客观评价,对评估反映的违反纪律行为严格按程序查处,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通报并督促整改。先后在38个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对15个巡察组进行巡后评估,对巡察组总体评价为“好”的占98.1%。(清镇市委巡察办)

来源:清镇市政府网

(责编:顾兰云、陈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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