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国际自然资源法治论坛举行
11月27日,第三届国际自然资源法治论坛在贵阳市线上线下同步举行,并通过网络直播。论坛以“加强自然资源法治研究,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主題,共收到高校、学术机构、政法系统等论文83篇,并为其中16篇优秀作品颁奖。
会议现场。
贵州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王占霞指出,全省各级法学研究机构要谋划新思路、创新法学研究,围绕“四新”主攻“四化”,为贵州法治建设高质发展谱新篇。
论坛分阶段由矿产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毕健、贵州省法学会国际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阮志群、贵州省企联法律服务中心执行主任路其晗主持。
来自贵州省湄潭县人民法院、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贵州省法学会矿产资源法学研究会、贵达律师事务所的相关专家学者围绕“土地、矿产资源法治研究”作了主题分享,分别围绕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水江河湖泊和森林资源等的保护和开发利用中涉及的法律等方面的问题从不同层面、多种角度进行了深层次的分析和研究,提出了解决这些问题所应采取措施和对策的建议。
论坛现场。
天津大学、复旦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贵州财经大学以及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江西省吉安市吉水县人民法院的相关专家学者围绕“水江河海湖草资源及自然资源综合法治研究”作了主题发言。贵州民族大学法学研究院院长、贵州省法学会犯罪法学研究会会长宋强作点评。
“论坛将为促进自然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相关产业持续跨越发展贡献新的智慧与力量,为自然资源立法、执法、司法、用法方面提供更多的良方良策。”与会专家深有感触地说。
贵州省社科院党委书记吴大华认为,论坛紧紧围绕耕地与林地保护,土地征收、征用与补偿,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矿业权共有和储量动态登记、企业破产中的矿业权处置;水江河湖泊和森林资源的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中的争议案件审理等自然资源法治的相关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探讨、交流,提出了一系列具有理论与实践意义的对策建议。吴大华表示,专家学者们对自然资源管理制度深刻精确和具有说服力的阐释与解说,对自然资源法治实践过程提供了更为有效的理论引领和学术支持,运用法学研究提高立法、用法的实践性与应用性,符合新时代法学领域的学术风尚。
此次活动由贵州省法学会指导,贵州省法学会矿产资源法学研究会、贵州省国际法学研究会等主办,贵州贵达律师事务所承办。(文/图 宇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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