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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全力做好特殊困难群体参保工作

2021年11月04日1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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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王 韵)11月3日,记者从毕节市医保局获悉,为切实做好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工作,市医保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局等相关单位联合拟定《毕节市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方案》。

据介绍,2022年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人均900元,其中,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320元,各级财政补助标准为580元。个人缴费采取集中征缴为主,零星缴费为辅的征缴方式,征收期分为集中征缴期和零星征缴期。

同时,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继续执行特殊困难群体参保资助政策,对具有多重特殊困难群体身份属性的人员,按照“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的原则进行资助,资助数额不超过年度个人缴费标准。

据悉,对脱贫人口(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救助对象个人缴费按照每人每年140元标准予以资助;对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和重病患者个人缴费按每人每年60元的标准予以资助:对计生特殊家庭、农村计生“两户”家庭成员、特困救助对象、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精简退职老职工、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的个人缴费执行全额资助政策;对符合资助参保条件残疾人(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麻风病人、艾滋病人、百岁老人个人缴费由医疗救助基金全额资助。

此外,对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因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由医疗救助基金按每人每年不低于60元的标准予以资助。

来源:毕节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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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顾兰云、陈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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