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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泉:创新十条意见 破解退休干部“退而不管、管而不实”大难题

2021年09月27日09: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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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退休干部管理存在职责任务不清、激励措施不准、制度约束不规范等问题。福泉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激励导向,创新制定十条意见,有力破解退休干部“退而不管、管而不实、管而不好”等问题。广大退休干部心顺气顺,全力支持高质量建设强富美的新福泉发展。

高位谋划,统筹推进“三步走”

一是因需施策架好“梯子”。市委充分发挥把方向、建机制、定标准、解难题的引领作用,市委书记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亲自问效,坚持以制度创新推动源头管理,从顶层设计作出硬性规定,聚焦老干部在行为规范中出现的“退而不管、管而不实”等新情况、新问题,创新提出科学规范管理退休干部政策思路,确保全市的退休干部管理“干有方向”。二是迅速落实理好“路子”。以解决退休干部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立足点,第一时间组建专班,认真梳理党内法规、国家法律和地方管理制度要求,深入各级党组织和退休干部中开展专题调研,征询意见建议。历时三个月,调研10余次,充分征求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司法等部门、乡镇(街道)等单位意见,反复修改30余次,多次论证可行性,最终形成了《福泉市退休干部管理十条意见(试行)》,确保退休干部管理工作“做有标准”。三是分类指导开好“单子”。认真梳理出部门和退休干部的权责清单,明确各级各部门及退休干部职责。明确各部门(单位)、乡镇(街道)应履行“建立建强退休干部党支部、落实领导班子成员联系退休干部制度、健全和落实关心关爱机制、组织开展活动、落实表彰制度”等5项职责。明确退休干部要履行“维护党和国家形象、支持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遵纪守法、积极参加有关单位组织的活动、及时报告个人及家庭重大情况”等6项职责以及“不得在公开场合、互联网等发表错误言论,传播有严重问题的文章视频,信奉邪教、违背社会公序良俗,违规兼职兼薪”等10项约束条款,确保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行有所止”。

压实责任,服务管理“三强化”

一是强化市委牵头抓总责任。市委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细化措施,压实责任,用好年度综合考核“指挥棒”,确保退休干部工作干有方向、抓有方法、评有依据。《意见》明确县处级以上退休干部由市委组织部管理考核为主,原单位配合;其他退休干部由所在部门(单位)、乡镇(街道)(以下简称原单位)管理考核。由市委组织部对各部门(单位)、乡镇(街道)退休干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考核,有效推动退休干部工作分级管理落细落实。二是强化监督管理主体责任。部门(单位)、乡镇(街道)履行抓服务管理主体责任,按照“市委统领、市委组织部(市委老干局)指导、部门(单位)落实”的基本思路,明确落实领导班子成员联系退休干部制度、退休干部的关心关爱机制等,通过组织学习、座谈通报、集中参观、走访慰问等方式,不断增强退休干部的幸福感、获得感。三是强化退休干部作用发挥责任。充分发挥退休干部政治优势、经验优势,明确退休干部职责,引导退休干部“积极参加关工委、经促会、老年书画研究会等依法设立的老年社团组织,积极拥护市委市政府的决定,积极按规定参加单位的组织生活”,广泛调研、积极谏言,为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余热。

奖优罚劣,勤督严查“三聚焦”

一是健全正向激励机制。通过增发年度生活慰问金的方式进行正向激励。对当年获得中央、省、州、市各级党委政府表彰的,获得中央、省、州所属老干部管理部门或从事参与工作行业部门表彰的,以及为福泉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突出贡献的,以当年年度生活慰问金为基数,按差异化系数增发年度生活慰问金。着力解决退休干部“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待遇都一样”的现实问题,有效激发退休干部工作激情。二是突出负向惩戒约束。一方面以通过核减和取消年度生活慰问金的方式开展负向惩戒。对违反《意见》中明确的不得存在情形中1款或2款,按差异化系数核减发放年度生活慰问金;违反3款及以上的,取消年度生活慰问金;涉嫌违纪违法的,依法依规依纪处理。另一方面将落实离退休党建工作责任情况纳入各级各部门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和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重要内容,明确因失职失责、教育管理不到位造成重大影响的,该单位当年综合考核不得评为“第一”等次,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确保工作责任层层压实、协同联动、形成合力。三是规范违规处理程序。明确“调查核实、提出意见、研究讨论、宣布决定”四个程序,对违规退休干部作出处理,规范违反规定的处置程序,切实做到精准调查核查、精准提出意见、精准宣布实施,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福泉市委组织部)

印发《福泉市退休干部管理十条意见(试行)》

来源:福泉市政府网

(责编:顾兰云、陈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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