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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四破四立”持续深化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2021年09月17日07: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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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泉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紧扣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服务群众,城市柔性管理工作理念,以“四破四立”为抓手,着力解决行政执法部门之间权责交叉、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不断深化推动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规范化、高效化进程。

破除制度“顽疾”,立行政执法新体系。坚持问题导向,服务民生,以“三整合三统一三转变”为抓手(三整合:整合执法权限、整合执法机构、整合执法力量;三统一:统一执法流程、统一执法文书、统一执法标识;三转变:推动“管罚合一”向“管执分离”转变、推动“分散执法”向“综合执法”转变、推动“传统执法”向“智慧执法”转变),全面推行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在工作运行上:划转整合城市管理、建设、林业、水务、工信等14个方面831项执法权限交由执法局集中行使;并出台《福泉市关于加强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的意见》,明确责任边界,完善工作制度,破解了执法权限划转难、综合行政执法权限边界不清等问题;在制度改革上:制发《福泉市综合行政执法与行政管理、纪检监察、刑事司法协作配合机制》《福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检查制度》,强化部门联动,规范行政行为。破解了行政执法权责交叉、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把分散执法转变为相对集中执法、综合执法,行政执法实现了“多帽合一、管执分离”。推动行政执法由“九龙管水”到“一龙治水”。

破除管理“瓶颈”,立城市服务新标杆。用好城市管理“721工作法”,将城市划分为12个网格,与文明创建网格高度融合,改进工作方法,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柔性服务抓好城市管理。整合12319热线、政务110、执法图传记录系统、视频监控、微信曝光平台、“互联网+综合行政执法大数据系统”“五位一体”智慧指挥平台开展智慧化管理。借助视频监控系统覆盖全市两城区的1900多个摄像头进行无缝监管,从过去的“车辆转、人流汗”巡查方式,到如今的“数据转”,减少巡逻人员,节省大量人力物力;借助执法记录仪等信息化手段,通过图传系统实时进行证据固定,改变了过去证据保存难,执法效果差问题;同时,引导群众通过政务110、12319热线、微信平台曝光栏对城市各种违法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监督,改变之前城市管理“行政部门自己干,群众百姓一旁看”问题,提高城市综合管理水平。

破除执法“真空”,立城乡执法新格局。推动执法力量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在全市6个乡镇(牛场镇、陆坪镇、凤山镇、龙昌镇、道坪镇、仙桥乡)分别设立综合行政执法分局,为市局派驻机构,负责履行执法局全部行政执法权(延伸至乡镇部分)。自执法力量下沉基层以来,立案查处一般程序案件803件,占全局办案总量的42%,划转执法权限领域办案覆盖率达85%以上,在殡葬、粮食、酒类等领域实现了案件办理“零”的突破,有效破解一些违法行为在基层“看得见、无力管、管不好”的问题,建立了长效、高效城乡监管体系。

破除执法“束缚”,立行政执法新导向。全面率先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建立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下发《福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福泉市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等,编制、公布行政执法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切实保障服务对象知情权,方便群众查询,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推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根据行政执法的种类、性质及流程等,规范行政执法文书,推行执法文书电子化,明确执法案卷标准,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各个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等事项,完善执法信息采集、存储、分析、归档规范化建设。作为行政执法行为审核前置窗口,全过程对案件证据、处罚依据和办案程序等进行审核,并完善案件审查、过错责任追究相关制度。同时,搭建福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办案系统,开通司法、检察院、纪委监委数据端口,构建行政执法、纪检监察、刑事司法“三位一体”的监督模式,严格责任追究,防止推诿扯皮,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杨恩铭)

来源:福泉市政府网

(责编:顾兰云、陈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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