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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出台《实施意见》根治农民工欠薪

2021年09月14日08:06 | 来源:人民网-贵州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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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贵州省人社厅供图

人民网贵阳9月14日电(王秀芳) 9月13日,记者从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召开的政策解读新闻通气会上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贵州结合自身实际,出台《贵州省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建立健全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制度体系,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

据介绍,《实施意见》全面对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围绕根治欠薪根本目标,进一步细化地方政府、部门和企业主体责任,捋清责任边界,避免“模糊地带”。持续完善考核内容和方式,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纳入市县年度综合考核、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考核、平安贵州建设考核等内容。突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双考核制,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力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单位或个人严肃追责问责。

值得一提的是,《实施意见》还针对工程建设领域用工监管不力、管理制度不健全、发包方不守信、工程款与人工费混淆拨付等问题,明确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领域用工备案、实名制大数据监管、工资专户制度、人工费与工程款分账等10项制度措施,注重提前指导、预警监测和全过程监管相结合,从制度上、监管中遏制新增欠薪问题。

同时,要求加大对贵州省劳动用工服务平台的推广使用力度,鼓励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劳资专管员派遣。各级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会同项目主管部门,监督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全部在建工程项目纳入实名制管理,并将工程造价在400万元以上或施工期限在6个月以上的项目纳入省劳动用工服务平台进行监管,对工程造价400万元以下的在建项目依托平台进行台账式监管,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全入库、人员全覆盖、工资支付全监管。

此外,《实施意见》还配套印发了任务清单,并进行详细的职责分工,明确了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特别是要求各级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开展督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标准;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及时督办,并将整改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参考。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方胜介绍,下一步,贵州将坚持市场主体负责、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督体制机制,落实源头治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标本兼治的工作要求,依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同时,要求各地各部门采取多种形式,组织行业主管、项目主管及相关用工单位开展《实施意见》学习培训,并按照《实施意见》中的工作任务清单,建立完善相关配套措施,确保《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有效实施。

(责编:吴锋、陈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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