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江建管并重保障农村饮水安全
本报讯(田林 符雅芸) “以前喝水,全村人一个水井,靠排队舀水喝、挑水喝。”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峨岭街道杨柳塘村群众熊章绪回忆起喝水的辛酸直摇头。
峨岭街道杨柳塘村是该县石漠化较高的行政村之一,“地无三尺平,出门就爬坡”的喀斯特地貌不仅阻碍了产业发展,也给群众生产生活用水带来了极大困难,且全村群众吃水仅靠一口水井,到了旱季水就变得更紧张。
自脱贫攻坚实施以来,杨柳塘村积极向印江水务部门争取农村人饮工程项目,相继修建了两口大水池,成立了用水协会,彻底解决了全村人的吃水问题。
农村饮水工程是三分建七分管。以前龙津街道麻柳村虽然建好了水池,但没有饮水管理制度,导致地势高处的人家抽水喝,地势低处的人家放水灌田,最后大家都没水喝。为保证饮水工程长期发挥作用,保障全村群众都有水喝,该县水务部门将饮水工程管护权、使用权移交给麻柳村委员会,村委会因地制宜,分区落实专人进行工程管护、供水管理和水费收缴工作,同时严禁村民私自搭建水管到出水地抽水,保证用水公平和可持续化。
“我们村采取“村组共管、党员带头、群众参与”的模式,通过召开群众会选出群众代表,他们分工协作,各负其责,保障群众饮水安全。”龙津街道麻柳村党支部书记张暾说。
近年来,该县坚持建管并重,在安全饮水工程建设和后期管护上同步推进,实现了农村饮水安全达标。截至目前,全县共投入3.64亿元,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建设项目219个,在线运行饮水安全工程787处,1000人以上的集镇社区供水工程51处,覆盖了全县12万余户40余万农村人口。同时,出台《印江自治县农村饮水运行管理实施意见》,落实农村安全饮水管护“三项制度”、“三个责任”,明确了政府的饮水安全主体责任和相关部门监管责任,确保了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得好、有人管,能长期发挥效益。
来源:铜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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