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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案件数量和救助金额逐年上升

贵州司法救助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

2021年08月05日08:18 | 来源:贵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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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何永利)8月4日,记者从省法院召开的贵州省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暨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8年至今年6月,全省法院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5469件,决定救助3442件,发放司法救助金9907.6万元,救助困难群众5131人,司法救助案件数量及救助金额逐年上升,司法救助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

据了解,贵州各级法院畅通救助渠道,在执法办案中发现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主动告知可以申请救助或依职权予以救助,做到“应救尽救”。救助案件范围主要为道路交通事故、提供劳务等民事侵权案件的受害人,刑事案件死亡被害人的近亲属,刑事案件重伤或者严重残疾的被害人,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

贵州法院始终重视对特殊群体的救助保障,对符合救助条件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案件,予以及时、高标准救助;重视司法救助的服务保障属性,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困难群众予以救助,助力脱贫攻坚,发挥司法救助的制度优势;始终注重全省司法救助工作“一盘棋”的统筹安排,针对我省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地方司法救助资金多寡不均问题,通过三级法院的联动司法救助机制,实现由上级法院救助资金的动态调整,确保救助力度和救助质量。

“今年,省委政法委联合多家单位发布《贵州省国家司法救助实施办法》,将司法救助资金的审批程序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大幅缩短了司法救助案件的审查期限,迈出了我省国家司法救助制度改革的关键一步。”省法院相关负责人说,贵州法院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调查研究,不断提高司法救助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编:潘佳倩(实习)、陈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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